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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6个开发区通过审核纳入国家新版开发区公告目录

2018-03-12

2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218年第4号公告,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18年版)。我省共66个开发区纳入目录,其中,除35个已纳入26年版国家目录的开发区外,此次新纳入开发区31个。

为规范各地开发区建设,216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启动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建设厅等六部门组织各市州和开发区开展我省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形成了全省开发区目录清单,在提交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当年6月底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上报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甘肃省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函》(甘政函〔216〕11号),提出申请纳入国家目录开发区73个。期间,时任省长林铎同志专门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接,请求国家给予我省开发区工作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我省开发区审批时限、区块数量、经济指标等具体细节多次衔接沟通,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建设厅按照各自职责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审核修订工作。经过努力争取,我省有66个开发区通过审核纳入国家新版目录,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1个,省级开发区28个,其他开发区3个,基本实现了除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外每个县(市、区)有一个开发区的争取目标。

开发区作为我国探索改革开放路径的特殊产物,在打破既有行政体制藩篱、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进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自1988年设立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试验区以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持续支持下,开发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历程。近年来,全省开发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各地深化改革、培育产业、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全省经济支撑和带动作用稳步提升。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以此次国家公布新版开发区审核目录为契机,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聚集约的发展导向,按照“成熟一批、升级一批”的原则,逐步推进新纳入《目录》的开发区发展壮大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推动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对县域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为全省经济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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