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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3-1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4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研究部署,深刻反思根源

10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进行意见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深入讨论,认真反思。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这些问题,确确实实是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必须高度重视。产生问题的根源,既有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原因,又有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个人主观认识方面的。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一定会影响民防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针对巡察组的反馈,局党组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措施加以整改,整改过程体现了立行立改,既知必改,体现了以高标准的整改来强化党的领导,促进和加强党的建设,规范民防各项工作,促进民防机关整体提升。

两个月来,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针对反馈的问题,从八个方面积极落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又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所有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积极落实整改,促进全面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1)修订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以局党组名义印发执行。规则明确界定了决策的范围、程序、会前准备和有关纪律要求。按照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做到机关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机关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尤其是涉及干部人事和重大项目的决策过程中,有效避免了“定调子”和“一言堂”的现象。同时,我局自觉接受监督,召开党组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都及时邀请了区派驻纪检组相关领导参加。

(2)修订印发了《民防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办法》。针对我局大额资金界定模糊的情况,召开党组会,研究大额资金标准,确定工程项目类大额资金为5万元,日常支出类项目大额资金为1万元,达到该数额必须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组会决定,我局修订了《民防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对“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调研酝酿、讨论决定、组织实施做出详细规定。此办法已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正式印发,以后将严格遵照实施。

(3)修订完善《民防局内部控制手册》等文件。12月6日,经机关党组会研究决定,聘请专业公司,对《民防局内部控制手册》、《民防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12月13日,召开了内控手册修订动员会。目前,两个文件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

一是制定印发了《民防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度》。规定党组书记是抓意识形态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要每年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将每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对不符合中央精神的错误思想和西方不良思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坚决抵制和批判。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述责述廉内容。在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科室负责人年终述责述廉中也增加了此项内容。三是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充分利用机关LED屏、机关宣传栏等渠道,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爱党、爱国教育,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3.进一步巩固专题教育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巩固专题教育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整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做到民主集中制,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二是将民主集中制自查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民主集中制问题进行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完善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4.加强制度修订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1)增强工作的严谨性。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机关各项制度的制定或修订,首先应由相关科室拟出草稿,进行政策法规审核,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印发才能生效。

(2)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修订完善了《民防局公务卡管理办法》,对公务卡的使用、管理、报销做出明确规定;修订完善了《民防局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对机关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固定资产管理进行规定;修订完善了《民防局汛期应急值班制度》,对汛期值守机制、值守任务、纪律要求作出规定;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用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接待标准、程序、结算手续进行确定;细化了《民防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则》,结合民防局实际,对机要通信车、应急警报车、应急指挥车、执法车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流程进行明确。

5.进一步规范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在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落实政审负责人、培养人、介绍人签名,健全发展档案并及时归档。为保证发展党员的严肃性,我局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提升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一是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已要求相关人员书面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少报、漏报的原因,接受组织的监督,今后做到党组严格把关,个人严格要求,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三是及时谈话提醒。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履职谈话过程中,及时提醒班子成员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2.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工作要求,由局党组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详细的责任目标分解,年中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年末召开述责述廉工作会,正科级以上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述责述廉。

(2)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登记,根据个人工作重点、风险点和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结合机关每个人岗位特点,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级签订。

(3)建立了《民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纪实工作的规定》。明确了纪实的内容、对象、频率,同时,落实好党风廉政履职纪实向科级延伸工作。根据规定,班子成员之间每年相互谈话不少于2次、党政正职与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开展一次谈话,主管领导与科级实职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谈话,实职科级干部每季度对所负责科室或相关业务领域内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填写履职纪实,并确保纪实记录内容认真、规范。党组书记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纪实的监督落实,安排专人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促进履责纪实工作严格按此规定要求开展。

3.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1)落实监督责任。《机关内控手册》制定完成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并安排专门人员,每季度对内控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强化了财务管理。调整了会计岗位人员,新招一名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从2017年10月起,我局让其熟悉财务知识和财政政策要求,熟悉民防职责任务,确保能够对民防各项财务支出及规定要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18年1月1日将正式进入会计岗位。

(3)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修订完成后的《公务卡管理制度》、《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按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需逐级签批同意。

(4)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严格执行修订完成后的《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及时按规定将固定资产入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使用有登记,处置有审批、有记录。

三、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整改效果

(一)高度重视,提升站位。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发挥党组核心领导地位,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按要求抓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规范民防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及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民防各项工作的发展。二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认真了解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按部署和要求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对各科室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做好支部规范化各项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强化约束,坚持不懈。党组书记作为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任务分工,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此次整改报告所列措施和制度是加强民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的重要保证,必须做到长期坚持。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同时,落实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将制度落实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经局党组研究,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四)及时公开,接受监督。针对此次巡察整改情况,我局及时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并向机关退休老干部代表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643679;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北里25号;邮箱:101400;电子邮箱:rfb@bjh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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