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公布
一、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
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探索试点住所和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提高企业核名一次性通过率,加快实现全省开办企业平均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手续压减到2个工作日。
全面推行线下建立“企业开办专窗”,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领取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所有事项。
2.提升“建筑许可”便利度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企业投资在线审批平台3.0)和全省水气报装管理系统的外线联合审批功能,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
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最多80天”改革。
3.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
进一步拓展用户线上办电渠道,大力推进房电水气联动过户线上联办。2020年底前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35天以内,其中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不超过15天。
4.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
完善全省水气报装管理系统,优化数据共享模块。出台《浙江省供水和燃气报装接入技术导则》。开发建设水气报装管理系统“好差评”模块,加强对各地用水用气报装改革的监督与考核。
5.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探索开展企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变更等全业务类型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开展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
6.提升“纳税”便利度
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率提升至85%。积极推进税种要素申报,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并申报。
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全省纳税人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
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推进智慧码头建设,因地施策,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确保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继续领跑长三角地区,集装箱进出口合规成本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我省数字口岸一体化,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
8.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
推行预重整制度,提高重整成功率。压减案件审理时限,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
9.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加大企业征信机构培育力度,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入征信系统。加快建设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构建续贷沟通工作机制,创新还款方式。
10.提升“执行合同”便利度
完善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增设委托鉴定、评估管理模块,严格各工作环节时限,提高鉴定效率,加快推进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即时反馈等。加快法院案款系统升级与法院开户银行系统的对接,实现当事人扫码支付诉讼费。
1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做实做强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
12.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健全企业注销平台,全面对接相关部门数据,提升数据传输质量。改革清税证明环节,提升注销效率。
二、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1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出台实施年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督促各市县主管部门公布清单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办理要件,确保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操作。
14.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实施2019年版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研究出台《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15.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我省“僵尸企业”出清处置工作。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16.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
制定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建立政银企协同、省市县联动的落实机制,全年新增“五减”金额1500亿元左右。
动态调整《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17.深化天然气电力改革
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确保工商业电价只降不升。
改革天然气供应模式和价格机制,完善城镇燃气配气定价制度,推进购气、用气价格市场化,最大限度降低天然气价格。
18.完善减负降本工作机制
制定实施一批新的减负降本措施。建立企业重大问题跟踪研究机制和预防资金拖欠的长效机制。完善涉企减负降本政策落实机制、违规涉企收费联动处置机制和市县政府减负降本责任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19.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利用平台大数据资源,加强与省级通用平台、省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互联互促,进一步集成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在线风险监测预警常态化,“信用+风险”的多维度分类监管模式实效化。
完善统一执法标准,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健全招投标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修订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施细则,完善评标专家库管理机制。
继续清理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建立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
21.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
强化反垄断执法,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类垄断行为、增加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负担的市场垄断行为、排除限制市场准入和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
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帮扶企业健全竞争合规体系。
22.完善企业权益维护机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发展“蓝剑”专项行动,健全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合法权益机制。
创新执法司法方式,完善执法司法机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23.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
实施阶段性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一年。
深化要素式审理模式改革,扩大利用简易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压减劳动争议处理时间,降低企业解决纠纷成本。
五、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2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机关内部90%以上非涉密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5.深入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
加快建设“数据高铁”,2020年6月前,按照“1个单位、1条数据高铁、1个实时数据仓、1套实时数据目录”的要求,开通19条“数据高铁”专线。
2020年底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2.0平台,推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
全面整合全省各类政务服务APP,推出一批“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秒办”事项。
26.优化政府采购服务
优化“政采云”功能,完善反向竞价、在线询价交易流程和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
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加快推进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线上普惠金融服务,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能力。
27.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推动“人才新政25条”和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33条”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重点领域改革。建设人才服务平台2.0版。
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28.争取成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
按照世行评价标准,省市联动强化创新,合力提升杭州营商环境水平,全力争取杭州成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
29.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建立市、县(市)营商环境评价全覆盖机制,研究建立产业功能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启动营商环境评价信息化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杭州市争取纳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的示范效应,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传帮带交流机制。
30.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及时废止、修改不符合两个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
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化湖州法治化、温州国际化、台州市场化、衢州政务服务现代化等营商环境试点,形成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