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在审议监察法草案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李锦斌说,监察法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既坚持问题导向又立足基本国情,既尊重历史延续又做到与时俱进,既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又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完全赞同、坚决拥护监察法草案。
李锦斌指出,监察法草案坚持根本政治原则,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党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依法领导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坚持依法立法,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仅使监察机关履职尽责于法有据,更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符合中国特色政治体制和文化特征,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对监督权的制约,强化对监察机关的严格监督,有利于监察机关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防止出现“灯下黑”,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监察队伍。
李锦斌强调,监察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狠抓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弄清楚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政治考虑和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狠抓贯彻实施,坚持以监察法为依据,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为目标,继续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等方面下功夫,推动监察委员会高效顺畅运转。要狠抓严格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监察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监察法在安徽落地生根。(通讯员 宗禾 记者 吴林红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