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2018年高密植果园建设奖励政策
2018-03-14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果品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沟域经济建设,加快果品产业“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果农持续增收,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特制定本政策。
一、奖励对象
在本区内建设高密植果园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条件
1、按照高密植栽培方式当年新栽植的苹果园、梨园、桃园、杏园、李园、樱桃园(2017年及以前栽植的果园不在奖励范围)。
2、建园规模:集中连片,单体规模1亩以上。
3、株行距:株距1-1.5米,行距3-4米,每亩栽植110株以上。
4、树形:直立主干树形。
5、苗木:原则上要求用成品苗,也可以栽植半成品苗或实生苗春季嫁接。
6、成活率与生长量:至9月底,嫁接品种成活率达到95%以上,树高至少达到1米以上。
7、要求:禁止大树行内、行间栽小树;禁止间作高秆作物。栽植时要避开原穴,建议用K-84沾根,预防根癌病。
三、实施程序及验收
1、宣传动员
由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有意愿发展的建园主体做好苗木准备工作。
2、栽植和登记
按照果品办技术要求,以村为单位做好整地、栽植和登记工作。
3、栽植情况确认
由区果品办聘用监理公司于5月--6月对高密植果园建设情况进行监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监理审核的面积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秋季验收的依据。
4、验收
由聘用的监理公司于9月--10月份根据奖励条件对6月份确认的栽植面积进行验收。
四、奖励标准
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资金1500元。低收入户每亩额外补助1000元(低收入户以农委确定的2018年名单为准)。村委会组织集中连片50亩以上,给予村集体每亩奖励500元。
五、政策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政策解释单位
平谷区果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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