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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8-03-15 衡水工业新区

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衡水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攻坚突破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主要成绩

1. 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了70%;实缴税金占全市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了66.6%,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2. 企业规模实现大幅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民营法人企业到1.6万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发展迅速,2015年达到1056家,增加值达到414亿元,已成为拉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3. 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中第三产业比重大幅提高。创新发展步伐加快,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226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90%以上。民营企业创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171项。

4. 民营经济投资活力有效激发。“十二五”期间,民营企业投资规模进入快速发展期。2015年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达934.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82.7%,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成为拉动民营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5. 产业集群实力日益壮大。产业集群发展迅速,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30个,其中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7个,省级示范产业集群6个。2015年,产业集群完成增加值495.5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0.6%。创建特色产业名县(市、区)4个、名镇(乡)7个。

6. 促就业增收入作用增强。到“十二五”末,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129.6万人,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84.3%,成为社会劳动力就业主渠道。从业人员素质有效提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达20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41.9%。

7.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五年来,新培育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个。建成各类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8个,吸纳入驻企业总数达160家。实施 “人才素质提高”工程,年均完成各级各类培训10万人次以上。积极配合省厅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年均开展活动4场次,服务企业1000余家。

(二)存在问题

1. 发展环境尚待优化。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不同程度存在配套政策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营商氛围不浓,服务意识不强,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负担重等问题依然突出。

2. 创新能力亟须增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低下,处于产业中低端,企业家创新发展意识不强,企业研发投入少,技术人才短缺,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装备水平普遍落后,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

3. 产业层次有待提升。农业比较效益低,工业内部结构重,新兴产业起步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普通产品多、名牌产品少,原材料产品多、终端产品少,配套产品多、集成产品少。

4. 服务体系亟待完善。与先进发达省份比,我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存在“散、小、低”等问题。各类服务平台功能交叉,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网络不健全,服务覆盖面小;服务能力亟待提升,服务方式亟需创新。

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机遇期,是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的关键期,是破解发展障碍的改革攻坚期。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乘势而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我市民营经济跨越发展、转型升级进程,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一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坚持政策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政策落地,着力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民营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民营经济力争实现五个稳步提高、四个显著增强。“五个稳步提高”,即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不低于全省水平;市场主体数量稳步提高,万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达到70%以上;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稳步提高,占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8%左右。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稳步提高,达到85%以上。“四个明显增强”,即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达到家20家以上。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00家以上。转型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以上。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深入推进循环化改造,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民营经济支撑力量

1.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五年成长计划,通过孵化一批、创办一批、引进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裂变式增长。搭建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成长阶梯,不断提高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和质量。落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500家以上。

2、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实施“6+5”行动计划,在六大战略主导产业中各选择5家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在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融资渠道拓展、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打造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行业巨人”。到2020年,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行业骨干企业30家以上,打造一批处于较完备产业链的行业生力军。大力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在优势行业中选择1-2家骨干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充分整合区域内生产、销售、技术等资源,组建主业突出、链条完整的大企业集团。实施百家高校产学研项目进衡水、百家纺织服装企业进衡水、百家食品企业进衡水“三个一百”工程,支持工业新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3、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立足功能材料及制品制造业的已有基础,通过深入实施“1339”工程,率先打造成我市超千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发挥传统技术优势,抓好塔桅国检中心、电力设施特高压研究中心等国家标准平台建设,提升和扩大电力通讯设施及装备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发展交通工程设施及装备制造业,加强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加快国家级工程橡胶品牌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层次。发挥京津冀物流枢纽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物料输储设施及装备制造业,推进景县现代物流智能装备产业园和企业家联盟建立,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发挥养元、老白干等规模企业和知名品牌优势,大力发展食品及生物制品制造业,抢占国内消费市场份额。推进滨湖新区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程橡胶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医疗器械行业整合提升,打造医疗器械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瞄准国家生态综合治理契机,围绕节能装备制造、环保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服务三大领域,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围绕培育六大主导产业,每年筛选实施若干省市级重大项目、领军项目,力争实现“千百十”(千:培植和发展衡水工业新区和功能材料产业营业收入2个千亿元级的园区、产业;百:培植和打造春风、养元、海伟、老白干和阳煤公司销售收入5个达到百亿级的企业;十:培植和创建衡水工业新区的工程橡胶、安平丝网、景县橡塑和铁塔、枣强和故城皮毛等10个基地成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战略目标。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对购进国外先进设备和工程装备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二)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

1. 推进融合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推进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发展直销电商、跨境电商、个性化订制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优势企业应用并行方法,强化团队协作,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创新能力、创新实践,形成开放、交互的创新系统和持续的核心竞争力。每年培育省、市两化融合重点企业分别不少于8家、16家。

2. 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深入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帮助和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每年筛选确定30家重点企业,聘请国内知名管理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深度管理提升服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内部股权调整和再分配,推进投资者、管理者、科技人员有差别持股,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合理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民营资本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3. 强化品牌带动。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打造产品名牌、企业名牌、区域名牌。实施名牌培育工程,以龙头企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自主品牌,积极培育大营裘皮、景县橡塑等区域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建设示范区。

4、推行清洁生产。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生态化设计和清洁化生产,全面推进清洁发展模式。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进一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掌握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指导、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和能力。到2020年,80%以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三)增强民营经济创新能力

1. 培育民营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主动对接京津科技资源,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移,深化产业链精准合作。

2. 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探索建立新考录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到民营企业服务的新途径,研究鼓励企业引进专业技术骨干的激励措施。深入实施“巨人计划”、“科技英才双百双千计划”, 由领军企业组建衡水创业导师咨询团,培育创新创业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争取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引进各类人才。

3. 打造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围绕重点产业、园区新建创业辅导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多层次创业创新载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孵化器,支持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加强专利、咨询、检测认证等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专利技术转让与技术项目融资。

(四)提升民营经济融资能力

1、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多种渠道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支持和引进天使投资人、境内外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到衡水聚集和发展,在工业新区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拓展融资途径。推动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小额农贷和微贷中心等专营机构。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循环贷、续贷业务,大力推进小额票据融资,重点支持为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重点核心大企业配套的上下游小微企业。

3、加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实施企业“信用培育双百工程”,在全市优质信用企业中遴选出“最具影响力”和“最具发展潜力”企业各100家,引导金融机构为“信用双百”企业提供低成本、优质便捷的融资服务,体现企业信用价值。积极开展“政府陪行长走企业”活动,摸清企业资金需求,搞好全方位金融服务,破解金融难题。

4、加大担保体系建设。在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同时,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设立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5、加大企业上市辅导力度。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场内场外挂牌并重,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或挂牌。

(五)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和政策跟踪监督机制。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推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加快蒸汽集中供热站建设,推动形成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气,禁止重复、多头检查和评比检查,确保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2、积极推动大众创业。激活壮大创新创业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授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经营和处置自主权,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积极争取省级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开展创业导师活动,提升整合创新创业能力,开创“双创”新局面。到2020年,万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3、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开展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推动工商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4、深化企业帮扶行动。深入开展企业帮扶工作,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督促各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执法检查、行政罚款等各类项目清单,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

(六)提升民营经济服务水平

1、全力抓好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立统一、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等“两个中心”,打造全产业链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泛衡中”平台,积累高端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综合信息和创新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2. 发挥社会服务机构作用。支持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服务的各类行业商会协会发展,注重发挥商会协会在市场开拓、质量提升、行业发展、招商引资、诚信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整合社会各类咨询、培训、评估、认证、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资源,优选、扶持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服务。

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业精准对接合作,举办京津冀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建立产业对接常态化机制,力促对接签约项目尽快落地。推动建立京津冀展览业交流合作机制,吸引京津知名展会落户我省。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支持优势产能和企业“走出去”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凝聚部门力量,统筹安排民营经济各项工作。加强督导协调,及时掌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运行监测

健全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完善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运行分析,跟踪分析民营企业月度和累计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充分利用全省民营经济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交流合作,共享民营经济法人数据、经济类信息、重点项目库等各类相关数据,为企业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研究,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强民营经济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弘扬创业精神,开展政策解读,营造创业氛围,掀起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热潮。

附件: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目标

附件

衡水市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目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15年

2020年

1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70%

不低于全省水平

2

万人市场主体数量

439个

超过全国全省

平均水平

3

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

66.6%

70%以上

4

吸纳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

84.3%

88%左右

5

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82.7%

85%以上

6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2260家

4500家以上

7

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

10家

20家以上

8

第三产业比重

40%

45%以上

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10月10日印发

衡水工业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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