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巡查项目询价公告
为推进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工作,经研究,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拟择优选择一家项目巡查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巡查服务项目。
(二)工作地点:广州市。
(三)工作内容:
1.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对住建部的5个老旧小区试点项目每月开展巡查工作,督促按进度完成改造任务;
2.对2016、2017年未完工项目、2018年计划项目(约200个,以实际推进项目数为准)每月开展巡查;
3.根据巡查情况,按月提交巡查情况分析报告。包括:在建项目存在问题、项目未开工原因、项目进展情况等;
4.建立巡查数据工作台账,按月提交相关数据。包括:项目开工时间、资金使用情况、新增绿地、消防设施配备、加装电梯、公建配套等,实现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5.巡查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应对现场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并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推进和完善各区改造试点项目、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6.对相关数据及影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扫描和数据录入,定期按照标准档案装订成册并归档;
7.配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综合考评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8.保障项目巡查所需交通工具;
9.确保项目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备工作经验或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驻点到甲方办公;
10.协助收集、整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宣传、调研资料,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80万元整,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
二、资格要求
报价方应具备供应商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三)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本单位;
(四)公司地点在广州市范围内;
(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保证有能力完成本公告规定的服务内容。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
(二)报价方根据询价方提供的工作内容,按文件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及报价,报价方一旦报价将不能更改。
四、询价起止时间
自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起至2018年3月24日下午5:30分止。
五、提交材料
(一)报价函。
(二)机构简介。
(三)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资格文件。
(四)近三年工作业绩(包含与本次委托类似的工作业绩)。
(五)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一览表。
(六)公开竞争承诺书。
(七)项目服务方案等其他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要求与投递方式
(一)报价文件1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内容应一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文件作废。
(二)截止时间:2018年3月24日下午5:30前将相关申请资料送至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3楼综合部。
七、评审方式
通过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工作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本地服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八、咨询电话
020-83848854,020-8387359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