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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黔科通〔2017〕50号)、《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拟享受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取得税务部门《税务事项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金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注册地在黔南的企业实施的研发项目。

二、鉴定形式及材料受理时间

鉴定采取会议鉴定形式进行,科研项目实施单位需到会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答辩。鉴定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请单位按照《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相关要求准备项目鉴定材料。

三、其他

(一)请各县(市)积极向企业宣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收集汇总本地拟申请鉴定项目并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州科技产权局高新科。

(二)所有申请鉴定的项目均需先行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联系人:州科技产权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8235797

黔南州科技产权局

2018年3月19日

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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