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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津两省市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化区域合作发展的意见

2018-03-19

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区域合作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18〕22号,简称《意见》),提出全面深化两省市区域合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方向。这是深化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津甘两省市合作关系在对口扶贫协作基础上拓展为区域协同发展。

为深入推进津甘东西部扶贫协作,继217年2月时任省长林铎同志赴天津考察并签署《框架协议》后,同年8月,天津市李鸿忠书记带领党政代表团来甘考察。期间,津甘两省市主要领导就全力抓好双方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落实和全面深化两地各领域合作交流达成广泛共识。按照两省市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并专程赴天津市进行对接,在征求两省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双方反复沟通对接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意见》(送审稿),报经两省市政府审定后联合印发。

《意见》从津甘两省市比较优势和合作基础出发,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原则,提出进一步优化结对关系,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深化“一带一路”合作、强化对口帮扶、推进产业协作、加强协同创新、强化金融合作、推进环保协作、深化社会事业交流等7方面合作内容和25项主要工作,提出了构建长期稳定、务实合作、共同发展的协作发展格局的具体措施。《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建立援受双方利益共享机制,必将促进两省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深化,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两地经济社会全方位对接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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