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关于推进2018年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推进2018年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省政府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推进2018年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我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开展标准化生产,2018年在全市建设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9000亩。
一、建设主体
在全市渔业企业、渔民合作社和渔业养殖大户推进标准化生产。
2018年重点对已获得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标准化养殖示范区、省级渔业专业合作社、无公害产地认证养殖场、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单位开展标准化生产。
二、建设内容
淡水养殖池塘在2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在2000平方米以上,推行标准化生产,具体建设以下内容:
㈠强化标准应用。按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没有相关标准的,养殖场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水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措施。饲料、饲料添加剂、渔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病死养殖产品处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㈡做好养殖记录。标准化养殖场要落实好养殖生产、药物使用和产品销售三项记录,抓好水产养殖记录保管工作,保管期2年以上;积极推动养殖生产活动记录电子化。
㈢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化养殖场要结合生产实际,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质量监督员职责、技术员岗位职责、病害防治卫生管理、药品仓库管理、饲料仓库管理等有关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在养殖场内醒目位置上墙张挂。
㈣美化养殖环境。进一步完善养殖场管理房、进排水系统、电力设施、道路等设施建设,加强场区绿化,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三明市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为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市局分管渔业副局长
副组长:各县分管渔业副局长、市水技站长
成 员:各县责任单位负责人、县水技站长、市水技站业务负责人。
各地要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力量,及时落实责任单位。严格按省、市要求,确保完成年度标准化工作任务。
加大资金扶持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标准化养殖场申报中央油补统筹、省级设施渔业、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等专项资金;各地应优先将实施标准化养殖生产的单位列为本地财政和惠渔项目的重点支持对象。
做好宣传带动和技术指导。
通过发放生产“明白书”、媒体宣传报道、开展培训讲座、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生产单位知晓按标准化生产的内容、要求,调动养殖生产单位的积极性和按标生产的责任感,营造全市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的良好氛围。
加强技术指导。
各单位要建立标准化生产技术专家组,经常性地组织专家深入养殖场,按照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的有关要求,对参与按标准化生产的规模养殖场业主进行集中培训、指导服务。
强化监督指导。
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已纳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质量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省厅也将其纳入对设区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各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建好创建档案,确保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请各地于3月30日前填报《三明市2018年渔业标准化建设项目汇总表》,盖章后寄至市水技站。请于今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三明市水技站 乐兆标
附件:1. 2018年三明市渔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任务分配表
2. 2018年三明市渔业标准化建设项目汇总表
三明市农业局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2018年三明市渔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任务表
县
建设面积
永安市
1000
大田县
300
尤溪县
800
沙县
900
将乐县
550
泰宁县
600
建宁县
700
宁化县
1000
清流县
2000
三元
150
梅列
100
明溪县
900
合 计
9000
附件2
2018年三明市渔业标准化建设项目汇总表
县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县
标准化养殖场
养殖模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生产规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