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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嫩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3-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嫩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鹤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高传东 政府副县长

陈之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宝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程正敏 县水务局副局长

韩邦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善保 县环保局副局长

孙景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树新 县发改局副局长

丁 涛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佐民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陈晓巍 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朱洪林 县畜牧兽医局首席兽医官

各乡镇乡长

二、工作机构

嫩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李佐民兼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部署和省政府要求,负责嫩江县辖区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领导和推进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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