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0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将2018年作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年。第一季度,一是加强了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管和督导力度,在原有64家政府网站基础上,整合迁移了7家,现正常运行57家;二是对整合后的57家网站进行了4轮全面督办,专项督办网站259次;三是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网站普查工作,找错平台办结率100%,按期答复率99%,普查合格率93%;四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政府网站名称,添加了找错平台入口、国务要闻等栏目;五是加强了对不合格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力度,对被国办和省政府通报的网站责任人进行了约谈,2人被调离岗位,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存在问题
(一)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网站域名及相关标识未按《指引》要求规范。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未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未添加网站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图。二是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单位对省、市网站督办卡落实不到位,存在超期整改、置之不理等情况。
(二)网站栏目设置不合理。市政府网站首页更新情况基本良好,二、三级以上栏目存在设置不合理、时效性不强、更新不及时和空白栏目等情况。
(三)网站服务功能不实用。部分网站政务咨询栏目长期无有效信息展示,调查征集、互动访谈栏目常年不开展活动。
(四)网站安全运行保障不到位。部分网站存在安全设备缺失,网站监测和应急保障工作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指引》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自身政府网站监管,不折不扣地做好网站自查工作,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安全运行。
(一)加强常态化监管。要完善政府网站监管机制,开展日常读网工作,对网站的栏目设置、专题栏目时效性、各级栏目内容更新等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及时调整网站栏目内容,确保栏目更新及时,杜绝空白栏目。对照《指引》和《办法》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每季度上报自查和整改情况。
(二)推进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ICP备案、公安备案、网站标识码、网站地图和网站联系电话添加工作等;认真做好网站整合迁移工作,原则上县级各部门网站不再保留,杜绝随意下线、“假整合”、“假关停”等问题;对网站负责人员和栏目设置变动情况,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进行更改和更新;查遗补漏,对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的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处置。
(三)切实做好国办、省、市网站联动和深度融合工作。着重做好国务要闻、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全面完成国办和省、市政府网站联动工作。要高度重视省、市两级督办卡,及时整改,认真复核,按时反馈。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合格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约谈和通报。
(四)提升网站互动水平。要重视留言办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按期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互动功能弱化的政府网站,要积极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栏目,提升政府网站功能性、实用性、互动性、服务性。
(五)加大网站整合整改工作力度。对现存的县级以下部门政府网站立即启动关停并转工作,全部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关停,并做好网站内容和功能的迁移整合工作。
(六)完善保障机制。要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提高网站的连通率,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对存在用户信息的政府网站,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目的、规则、方式和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要第一时间处置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假冒政府网站,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按时报送自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各地、各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要将季度自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2018年第一季度自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于3月23日前上报。联系人:张猛,电话:3088385,邮箱:xxc3088345@163.com。
附件:2018年第一季度网站普查问题较突出网站统计表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2018年第一季度网站普查问题较突出网站统计表
序号
单位及网站
问题概要
1
莲池区政府网
经多次督促,网站仍未按要求全面整改
2
市卫计委网站
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未按要求转载国办信息,未添加网站找错入口,无公安备案号和政府网站标识号
3
市统计局网站
对多次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领导信箱问题未整改
4
市环保局网站
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依申请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按要求链接国务要闻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