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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公布《天津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03-23

天津日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经市政府批准,日前,市国土房管局编制并公布《天津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作为指导性计划规范和引导我市用地需求。2018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500公顷。

据了解,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旨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宏观调控、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住房用地方面,今年用地计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满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用地需求,确定850公顷的供应量,计划较2017年供应面积多出150余公顷,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在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新建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其中棚改安置房用地应保尽保。

在商服用地上,继续坚持“去库存”的总基调,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和商业服务业重大项目,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及市场实际情况,在满足民计民生和重大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继续压缩商服用地指标,2018年确定了200公顷的计划供应量。

在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方面,以积极支持我市工业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产出效能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结构,确定了今年的供应计划指标为1150公顷。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实际需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今年的计划指标为1300公顷。

年度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市国土房管局将统筹平衡全市供地指标,根据地块情况分类施策,科学合理实施土地供应。还将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与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衔接、配合,以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应,实现棚改安置房用地应保尽保。同时在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础上,合理安排供地时序与节奏,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保障支撑作用,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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