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根据《2017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要求,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31个签状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7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特点
2017年,全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帮助企业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强化标准化战略为推动力,以增强区域品牌效应为支撑点,严格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优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把质量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同时,把质量强市工作同发展地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存在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有些单位质量强市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自查不认真,汇报靠应付。个别单位存在具体工作人员不请示、不汇报,分管领导对考核内容不了解等现象。
二是个别单位观念落后,思路不宽,质量强市工作缺乏创新。有些单位认为本地区工业企业少,对争创名牌和产品采标等工作不够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三、考评结果
根据《2017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经考评,认定谢屯镇人民政府、老虎屯镇人民政府、万家岭镇人民政府、元台镇人民政府、阎店乡人民政府、文兰街道办事处、泡崖乡人民政府、西杨乡人民政府、红沿河镇人民政府、岭东街道办事处、祝华街道办事处、许屯镇人民政府、瓦窝镇人民政府、得利寺镇人民政府、李官镇人民政府、轴承产业园区、松树镇人民政府、杨家乡人民政府、土城乡人民政府、三台乡人民政府20个单位为先进单位;岗店街道办事处、赵屯乡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共济街道办事处、驼山乡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复州城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铁东街道办事处、太阳街道办事处、仙浴湾镇人民政府11个单位为达标单位。
希望各签状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团结一致,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加快建设中等发达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