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2018-03-25

3月23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传达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

李琪林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好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好各项报告,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重要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深化调研成果,梳理发展思路,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白丹)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