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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后评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8-03-25

近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龙岩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后评估管理办法》,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建设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不仅决定了一座城市的品味和民众的生活质量,还关系到后期运行和长期维护的成本。许多建设工程在竣工之时的表观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在投入使用运营一段时间之后才会暴露出质量缺陷,为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确保建设责任可追溯、工程质量有保证,市住建局制定《龙岩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后评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原则规定、后评估实施办法、后评估成果应用、其他规定四个部分,共21条。

第一部分原则规定,提出了制定本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确定了进行后评估的频率和后评估项目选取原则,强调了后评估工作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后评估实施方法,确定了采用A、B、C、D四个等级对项目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现状进行评级的方法,明确了评估内容、评分标准、参加评估的人员选取原则和评估流程。

第三部分后评估成果应用,提出了对后评估综合评价为A、B、C、D等级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或处罚措施。

第四部分其他规定,明确了本管理办法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办法》主要特点

《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完善监管手段和政策机制创新,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建立工程质量后续评价机制,有效规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在施工阶段的行为,提升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

2.通过建立专家库、双随机抽取、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估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保证质量后评估的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3.进一步充实《龙岩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巩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机制,对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或处罚,有效规范企业的行为;

4.《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保障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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