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治理行动方案
为有效治理留下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现象,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面貌,使“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围绕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特点,坚持秩序和安全并重,以杭州主城区管理理念和标准为参照,实现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范围内主干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基本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减少违章停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范围内主要道路、窗口地区以及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周边等重点地段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取缔各类流动设摊、大排档、非法马路市场等,规范早点摊、社区便民服务点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留下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伟良任组长,农林城管科马建斌、经发科葛觉闽、留下城管执法中队孙红亮、留下交警中队周维、留下市场监督管理所张舟以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城管科,马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1、留下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治理行动的指挥、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工作。
2、留下街道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整治工作的会议召集、方案制定、数据汇总、信息宣传;指导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3、相关社区:牵头负责各自辖区内“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4、经济发展科:负责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范围内的业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相关社区开展业态管理工作。
5、留下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非法马路市场和大排档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摊点整治的执法支撑工作。
6、留下交警中队:健全完善小城镇及西溪路两侧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和力度。
7、留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治理有店无证的店家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自查自改阶段。各店家、商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流动商贩根据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自查自改。
3、集中整治阶段。
4、巩固提高阶段。相关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固化长效机制,制定防反复措施,落实管理要求。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治措施
1、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块抓条保”的原则,由相关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整治工作,街道农林城管科、留下城管执法中队、留下交警中队、留下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整治工作。
2、严管重罚。相关社区和辖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对“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周边等重点地段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商家、店家实施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等递进式处罚,对无证商贩一律实行取缔,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3、规范疏导。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特点,按照规范性标准,创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的特色便民服务点,对批准的社区便民服务点包括“门前三包”要强化监管,严格管理,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并不断提高档次。
4、严格考核。街道领导小组对“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整治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跟踪,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街道对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街道相关社区、有关部门要强化对“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
2、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相关社区和职能部门要按照“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专项整治的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信息上报等制度,及时互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效能整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重视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专项整治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市容景观综合水平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4、加强监督,落实长效。街道领导小组和相关社区、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建立督查小组,加强工作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切实落实责任。同时要通过整治,强化协作,完善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