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科技产业政策解读 发挥骨干企业带动效应 推进智能科技协同发展
本报讯(记者陈璠)骨干企业对整个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在促进骨干企业发展、推进智能科技协同发展方面也提出了支持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企业是智能科技产业的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所在,更是智能科技产业竞争力的直接表现,我们要通过培育和引进“两手抓”,尽快把我市的智能科技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因此,《政策》提出,对智能科技领域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智能科技领军企业、领军培育企业和龙头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到500万元的奖励。对并购重组智能科技领域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入我市的智能制造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科技企业,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奖励。
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的有效组织模式,能够有效集成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显著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和效率。根据企业需求和智能科技产业发展需要,我市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政策》提出,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迁入过渡期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主营业务范围与原来保持一致,又不能完成“整体迁移”的,实行一年过渡期政策,由所在区政府对其在过渡期内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部分给予相应补贴。二是支持智能科技领域行业组织发展。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引进、设立和培育智能科技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等组织机构,整合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集聚上下游企业落户。对新认定的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贴。三是支持智能科技领域高端智库建设。全面加强与中国工程院等单位合作,推动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和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建设,尽快形成引领我国智能科技发展的高端智库,助推智能科技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