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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制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5-2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提升本市质量水平,日前,市市场监管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是强化标准供给。发挥市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形成协作互通、多措并举、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战略实施。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优化天津市地方标准公开平台系统,实现地方标准题录信息网上查询和标准文本全部公开。

二是开展质量提升示范活动。聚焦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组织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申报工作,形成一批质量高地。实施质量管理升级计划,以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为载体,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三是夯实质量技术支撑能力。适应机构改革发展与量传溯源体系建设需要,统筹合理布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高量传溯源有效性。围绕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新建和升级换代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对标达标。

四是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围绕食品药品违法、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领域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公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重点热点问题,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强化质量舆论监督。

五是建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机制。落实《关于督促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企业主体责任示范清单。建成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信息化管理系统,鼓励企业自主公示履行主体责任信息。探索将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并贯穿于商事登记、审评审批、监督核查、执法办案全过程,筑牢市场秩序第一道屏障。

六是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突出“严”字当头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超期未检违规行为。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组建电梯应急救援队,确定试点区域并试点运行。积极参加京津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活动,推进国家特种设备焊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的筹建。

七是强化推进质量共治。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质量执法和监督抽查力度。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将检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社会公众对执法检查行为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扎实推动“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比较试验、综合评价和体验式调查,促进生产经营者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内、国际竞争新优势,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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