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2018-06-01
为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7号),充分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推动各市建设省级“星创天地”,依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省科技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附件1),现予印发。
按照随时申报、定期备案的原则,请各市结合实际,根据《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要求,组织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进行申报备案。申报材料包括:市级(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盖章的推荐函、河北省“星创天地”申请书(附件2)、河北省“星创天地”申请备案表(附件3)。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138房间),同时反馈电子版至农村科技处邮箱。国家级“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根据科技部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