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正政办函〔2018〕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和市委市政府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创新建立反映我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体系和方式方法,为精准服务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导,以服务现代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构建新型统计监测体系为重点,加速做优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积极培育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产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壮大我县综合经济实力,充分发挥统计对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以政府统计为主,部门统计为辅。在政府统计调查数据基础上,补充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数据,健全监测指标架构,完善“4+4”现代产业地方统计监测体系,更加客观全面反映我县“4+4”现代产业发展状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协作。“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部门之间要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全县“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结合我县“4+4”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主动作为,不断修改和完善“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为推进“4+4”现代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
(三)总体目标
服务全县“4+4”现代产业发展大局,从“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对统计工作的需要,创新性开展统计工作。统一界定产业标准,确定核心监测指标,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我县“4+4”现代产业发展状况。加强对“4+4”现代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及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8个产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B203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和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二)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B203表)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状况。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B203表)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一1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状况。
(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表(U201表)、重点物流企业分月经营情况表(冀W201表)、社会物流统计综合表(冀W202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以及商务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状况。
(五)旅游业统计监测
根据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表(S203表)、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表(E203表)以及旅游部门提供的部门数据,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旅游业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旅游业发展状况。
(六)金融业统计监测
根据全县金融业企业和负责金融业统计的县直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加工汇总制定出全县《金融业统计监测表》,反映全县金融业运行情况和总量规模。
(七)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表(E203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
(八)节能环保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B203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一1表)和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统计监测表》,从规模、速度、效率、效益、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监测统计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
(九)“4+4”现代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监测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01-1表)、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206-1表)以及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2表),进行加工和汇总,制定全县《“4+4”现代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监测表》,监测统计全县“4+4”现代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三、工作分工
为更好地完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更精准有效组织实施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统计局:负责构建“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做好监测体系的行业分类、指标遴选、数据测算、部门数据使用等基础性工作,对统计监测主要内容、填报范围、统计方法、报表频次和主要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建立“4+4”现代产业发展部门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定期发布“4+4”现代产业发展数据信息,为全面准确反映“4+4”现代产业发展提供统计支撑;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工作。“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推进部门:依据本方案规定,做好产业谋划、产业政策、产业推进、产业管理信息等监测工作,做实做细相关企业(或项目)入统申报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办事处)“4+4”现代产业发展的协调调度工作,结合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数据信息,加强产业运行调控,强化分析研判,全面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他有关部门:根据“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需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部门联席会制度,统筹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发展局、商务局、科技局、金融办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沟通,协调联动,要强化调度督导和问责,确保“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改革创新。“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是一项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统计监测工作,要逐步健全和完善“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反映我县“4+4”现代产业发展规模、效益和结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4+4”现代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采取措施、调配力量、强化保障,全力做好“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要明确领导和责任部门,将本部门承担的统计监测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四)确保数据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数据的审核评估,规范指标内容,严把数据采集上报关、审核关、评估关、发布关,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准确研判问题,科学把握走势。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4+4”现代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