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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6-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保定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行动目标

2018年到2020年,是保定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科技创新能力跨越性发展、提高保定市经济发展水平,就要解决好保定市科技创新体系不完善、科技投入不足、高层次创新人才短缺等问题,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做好保定市科技创新各方面工作,加快保定市的创新驱动发展。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切实增强区域创新驱动能力,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借势雄安新区发展定位和重点任务,突出保定创新特色和创新发展路径,为建成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市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取得明显成效,科技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建成特色鲜明、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氛围浓厚、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区域创新城市。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3%,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达1%,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创新主体数量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增长到7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99家。

——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提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1家以上,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63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增长到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超过12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增长到11家。

——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国家级众创空间增长到16家,国家级星创天地增长到 11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增长到17家,常设技术交易市场增加到2个,院士工作站增长到39家。

——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技管理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有效落实,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效率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和国际科技合作不断扩大,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发展。

1.实施创新机构倍增计划。扶持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坚持分类建设和分类考核,促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搭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力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增长到160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 200 家。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支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培育新型研发机构。以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保定国家高新区、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行业发展,引导企业、高校院所与京津共建或自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保定市重点支持打造1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保定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数控机床、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光伏发电等产业优势,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与京津的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对接,争取更多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在保定实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深入推进军民科技融合,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军地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驻保高校科研院所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优势技术双向转化应用。推进创建京津冀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培育一批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群。到2020年,力争打造7个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5.将协同创新与全面开放结合起来。在全方位对接京津的同时,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借力全球和全国优势资源,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重点推进高碑店市节能门窗产业与德国的合作,把发达国家先进的创新经验、管理机制、生产方式引到保定。以建设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为契机,吸引北京、深圳等城市发展前沿的科研机构、人才、技术和资金入保定。鼓励建设联合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到2020年,争取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6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6.增强民生领域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强白洋淀及上游污染治理,打造环首都生态示范区和功能区。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水土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借助网格化监管体系和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大气环境管理资源要素,加快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强耕地保护,减少面源污染,加快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持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支持科技扶贫,每年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助力精准脱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增加企业创新主体数量,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7.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入库的后备企业集聚,推动后备企业向国家、省级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组建研发机构、掌握核心技术、获取知识产权。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针对后备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指导,突破申报瓶颈。积极与税务部门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与政策落实高度衔接,切实做到应减则减、应免尽免。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班,加大新认定办法的宣传力度。力争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25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8.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加大市级科技经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通过人才的引进、成果的转化、产业的合作、平台的打造,加快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9.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和流程,支持大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鼓励外资工业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建设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搭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大对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支持联盟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超过11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增加到3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打造京津保协同创新高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11.探索雄安研发、保定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围绕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在保定市布局建设一批新材料、大数据、新型显示、现代中药、生物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先进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基地,形成与雄安新区产业配套互动、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12.推动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以建设京南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为契机,全面推进保定国家高新区、白洋淀科技城、长城汽车科技园、高碑店国际创新园、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各园区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和专项支持政策,研究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秉承“对接京津高端研发、实现保定高效转化”的理念,加强产业创新、培育创新主体、完善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探索具有保定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路径。到2020年,示范区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占到全市的1/3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涿州市政府、高碑店市政府、徐水区政府、莲池区政府)

13.推动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建设。继续以“引高端、搭平台、建氛围、做示范”为思路,遵循“轻资产、重运营、重服务”的模式,以创新载体为依托,以创新企业为核心,利用智库共享平台、雨林空间、展示中心、创新行四个开放性支撑平台,高效聚集政策、资本、高端人才、创新文化、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等六大创新要素,努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示范项目。(责任单位:高新区,市科技局)

14.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以及河北省制定出台的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制定体现保定特色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继续举办京保校企成果转化对接会,进一步将北京大学等首都高校智力资源、创新科技成果汇聚到保定产业链上,促进高端科研成果、科技项目在保定转化、应用、落地,促进保定产业升级。大力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积极开展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1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外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保定设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为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7家,全市技术交易总额达到6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优化产业布局。

15.推动先导产业发展。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培育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先导型产业。推动保定人工智能大数据孵化器建设,与百度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云计算、大数据、地图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开展自动驾驶数据标注研发服务。通过应用示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产品制造、技术集成以及相关标准制定,打造京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集聚和信息融合,壮大新型产业发展。到2020年,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7.优化升级传统产业。着力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构建 “253”新型制造业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开放创新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到2020年,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8。坚持“关联发展、成链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特色经济上档升级。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材产业,加强对矿山尾矿、建筑垃圾、粉煤灰等废弃物的综合再利用。通过引入新技术,开展新设计,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推进“互联网+”“旅游+”,拓宽领域、提升功能、创新业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开发设计市场、发展设计产业、繁荣设计文化,搭建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平台。高标准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现代供应链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发展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设施农业,提高蔬菜、果品质量;抓好现代农业园区,推广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模式,加快田园综合体、生态农场建设,打造京津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到2020年,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9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70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构建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20.高效配置政府科技投入。把科技投入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预算保障的重点,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公益性和盈利性相结合,统筹兼顾,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市场导向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1.拓宽创新型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开展投贷联动工作,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投资+信贷”等金融组合产品。不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引导科技创新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质押、专利保险、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融资。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制定完善有关政策,鼓励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保定中心支行、保定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区域创新,构建联动创新格局。

22.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推动人才向县域下沉,方便县借梯登高、借智聚力,鼓励企业柔性引才,因地制宜探索“户口关系在外地,作用发挥在县域”的各种可行模式,推动县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紧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在需求,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3.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进满城、曲阳、蠡县、博野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保定自身优势,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到2020年,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20家。加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创建工作力度,力促安国市进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行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区域创新。

24.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实《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河北省系统推进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国有企业创新激励等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试验区在我市的改革任务按时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

25.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简单管用、务实高效的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优化财政投入方式,针对不同计划类型项目分别采用竞争性分配、稳定支持、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26.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程。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制定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措施,突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落地引进工作。每年重点支持引进2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20名科技型创新创业英才,新建8家院士工作站。搭建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吸引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技术研发人才来保定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7.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采用多种激励方式,在加大物质收入激励的同时,注重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大力表彰创新业绩突出的科研人员,营造鼓励探索、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28.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实施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制定专项方案,着力打造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组织保定市每县建设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鼓励每所高等学校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计划,依托高等院校、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到2020年,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20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16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5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9.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三优”培育工程和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监督、侵权查处的有效体制机制,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用于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的收购、转移转化、投融资等。到2020年,全市授权发明专利超过8000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30.营造全员创新的氛围。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正确引导,建立允许失败但不允许不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失败,重奖成功,给予创新最大的支持和包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树立一批创新驱动发展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团队)典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快科研设施向公众开放,适时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知识产权宣传等系列专题活动,广泛传播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以“科技活动周”、“科普示范村(社区)建设”等系列品牌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引导,深化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文化条件和环境,营造人人关注创新创业、人人参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定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负责指导本计划的实施,负责研究审议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布局等重大问题,落实各单位责任,明确责任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定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分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保障财政投入。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按照目标导向,建立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加大对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优化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汇聚社会资本,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三)强化政策落实。既要加强对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又要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严格检查。要提高政策精细化水平,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相关措施,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法。

(四)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加强科技计划与相关行业计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市(县、区)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基层抓创新的指导和带动,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单位联络员制度,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五) 强化督查考核。把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创新平台新增数量等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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