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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6-21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便民行动,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使广大群众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和实惠,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通过窗口设置和业务流程整合,促进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制创新,将不同部门业务模式由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实现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创高安品牌打造亮丽明片。

二、主要任务

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为目标,改造升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场所,通过增设窗口和拓展服务功能,打造高效、便捷、一流的便民服务平台。

整合资源,集中入驻

1.实行集中办公。国土局、房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业银行、技术服务单位应派出人员入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将不动产登记、土地交易、房产交易、税费收取等职能统一授权窗口人员办理。房屋评估、土地评估、不动产测绘等技术服务单位业务受理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人员必须在2018年6月底前入驻不动产登记中心。

2.派驻窗口人员。各单位要派驻在编在岗、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驻窗口,并确保窗口人员稳定,在窗口工作期限不得少于2年。窗口人数必须满足业务量的需求,其中行政服务中心2人、房管局6人、财政局2人、商业银行2人、税务局2人、国土局35人、技术服务单位6人。

3.做到充分授权。各进驻部门要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实现简单的事项群众即来即办,复杂的事项窗口一次性收齐材料,限时办结,窗口直接审批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

创新机制,优化流程

1.开通咨询预约服务。设立咨询预约服务窗口,提供线上线下服务,让群众少跑腿。窗口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房管局组成,主要开展档案查阅、业务咨询、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对群众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判别,指导进行权籍调查,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退件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资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并指导其如何补充有关材料,待其补全材料后再引导其下一步工作。

2.实行“一窗受理”。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资料、一次缴费、限时办结”。综合受理窗口服务人员由国土局、房管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对群众所提供的资料复核,履行询问、查验、面签等受理程序,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缴费联系单》。受理后将材料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将业务按照需要分发到房管交易、土地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实行内部流转,避免群众来回跑,真正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证”。任何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让群众到其单位办理任何不动产档案查询、交易、缴费等事项。

3.压缩办事时限。各单位要对照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大力提速增效。各单位应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将三级审核改为二级审核。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我市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要即时办理。其中涉及土地、房产交易的一般交易业务国土、房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评估、测绘技术报务单位也应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成果。

数据整合,一网通办

1.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数据库的建设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也是制约不动产交易、登记效率的“堵点”之一。为此,市房管局必须在2018年6月底前将房屋登记纸质档案全部移交给国土局,以便其推进存量数据整合。市国土局要迅速组织人力开展不动产数据整合,尽快建立起完备、统一的高安市不动产数据库,为完善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提供坚强保证。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市房管局在纸质资料移交的同时划转4名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划转人员条件参照2015年划转工作人员的要求,即在编在岗事业编制身份、年龄45周岁以下、正从事或从事过档案管理的同志。

2.推行网上联合办公。为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节省人力物力,市国土局要加快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建设,及时做好软件升级和网络对接,市房管局要积极配合,锐意改革,真正做到与土地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实行网上联合办公,从而实现网上交易、登记、审批无缝对接。

3.建立不动产查询系统。为节省成本、方便群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督促软件公司开发升级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同时购买自主查询打印机,群众可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在查询机上查询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

4.领证短信通知及快递模式。窗口受理后,不动产登记业务进入发证环节时缮证发证窗口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办证结果,便于申请人自主选择领证时间,对于不便亲自来领证的,可由申请人在窗口缴交快递费后,窗口将证件交由快递公司进行投送。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劲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肖 晓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许家龙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何 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

谢晓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涂新安 市编办主任

卢 斌 财政局局长

冷远升 市行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贾爱华 国土局局长,

邹亮庆 房管局局长,

罗振兴 国税局局长,

黄力鹏 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国土局,由贾爱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加强协同配合

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情况跟踪督办,负责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检查。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早日把入驻的工作人员确定下来,及时进行对接,涉及新系统使用的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同时市房管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本意见下达之日起停止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的统一性、完整性、严肃性、合法性。

实现信息共享

国土、房管、税务、商业银行等要按照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单位的业务需求,梳理制定信息共享目录,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严肃督查问责

为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打造成我市服务亮点的特色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将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行政服务中心和国土局须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对工作人员出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等问题给予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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