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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27

为统筹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不断扩大和提升5G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切实发挥5G网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网络强国和省委、省政府“数字龙江”战略,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规模部署,为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5G基站站址规划,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协同共享,综合利用。坚持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实现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大力推进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保障等机制,推进5G网络和产业资源交汇,实现相关产业超越发展。

(三)建设目标。2020年编制完成5G基站站址规划,制定现有2G、3G、4G基站的改造计划,推进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推进鸡西地区5G网络建设工作,完成市内中心区域到县(市)、区重点商业区的初步覆盖。2021年,启动5G规模化商用部署,加快市区和所辖县(市)、区城区广度和深度覆盖,并积极向重点旅游区、重点乡镇延伸,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5G应用,培育一批5G创新发展新业态。2022年推动5G深度融合发展,推进5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精准度,初步打造“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丰富、生态体系健全、万物互联”的先进5G数字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5G通信基站建设规划

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通信企业编制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时应充分考虑现有通信基站,并兼顾各通信企业2020年至2022年宏站、微站、室分、重点机房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整合各类站址资源。新建通信基站应严格执行专项规划,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通信企业要根据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度5G建设计划,申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后,由具有资质的通信企业具体统筹5G基站的建设工作,全面整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宏站、微站、室分、重点机房建设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二)统筹5G网络规划、建设

1.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相应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2.铁路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铁路前期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牵头单位:鸡西铁路车务段、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3.鸡西供电公司和兴凯湖供电公司在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5G基站用电规划,做好与全市5G基站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基站用电及安全运行。(牵头单位:鸡西供电公司、兴凯湖供电公司、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4.要吸纳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为各级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三)简化5G网络建设审批手续

县(市)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主管业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需求。对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接收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换登记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研究解决。(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四)开放公共资源。

1.全面开放公共区域支持5G基站建设。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等院校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电信线路、移动通信基站、小型天线(设置)等电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提供通行便利。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当无偿开放。(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开放社会塔(杆)资源。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鸡西供电公司、兴凯湖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开放所属各类塔(杆)、广告牌、指示牌、管道和电力资源。(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鸡西供电公司、兴凯湖供电公司。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3.推动即有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法规规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违规收取费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对违规设置基站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五)强化全市5G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加强资源双向开放共享。积极推动“通信塔”与“社会塔”双向开放,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更好的利用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灯、电力、铁路等社会塔(杆)资源,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共享通信基站塔(杆)、管道、局房、光交接箱、电力等资源,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建网成本。(牵头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鸡西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组,负责对5G网络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制定5G网络建设及产业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和落实政策情况。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张英文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信局。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本辖区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组,加强对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任务、明确职责,积极谋划5G商用项目。

(二)加强政策保障

1.县(市)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落实“多规合一”,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安排。在规划轻轨、高铁、机场、其他大型场馆、公共园林、绿地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各通信企业要对布局在既有住宅小区及其他建筑物的已建通信设施进行梳理,对符合未来5G发展需求的进行整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为其补办手续,其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按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处理。(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2.市住建局要贯彻国家关于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电信间、设施间、移动通信基站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工程竣工后,组织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参与验收;属于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还应当预先铺设入户光纤。移动通信基站由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3.强化5G网络建设选址及用地保障。县(市)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国资、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通信企业按照专项规划制定的通信基站选址建设用地计划,要积极予以支持和保障,简化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及流程。因市政拆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基站设施搬迁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帮助协调落实新站址,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平衡过渡和优质覆盖。县(市)、区政府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为解决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

(三)加强电力保障

1.加大用电支撑。供电企业要开通通信用电建设通道,加快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工作的开展,简化办理手续,确保各环节快速审批、快速实施。对5G基站用电的新建、改造、增容等重点施工内容,供电企业要根据通信建设单位需求,对周边电网进行梳理,在确保电力安全运行前提下,提前并尽快进行变压器增容、电网调整等工作。通信建设单位要提供5G基站建设计划清单,便于供电企业做好相关安排。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基站增容存在困难的,供电企业要支持现场具备客观物理条件的项目单独装表;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主体合理安全用电,做好三方沟通工作。

2.深入提升服务。供电企业要做好电费核算等工作,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提升通信网电力保障能力。

3.优化用电费用。供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好省级降低电价政策,转供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得违规加价,减轻通信企业负担,实现5G生态圈良性循环。(牵头单位:鸡西供电公司、兴凯湖供电公司。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协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及建设任务。

2.强化铁塔建设需求统筹。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在全面掌握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基础上,整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牵头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五)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县(市)区政府及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及时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无理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落实企业安保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六)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县(市)区政府、文化宣传及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正面宣传,普及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强化政策解读,消除群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引导社会各界建立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正确认识,共同营造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进而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推进5G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协办单位:市融媒体发展中心、中国铁塔鸡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鸡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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