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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发布《促进航空物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进自贸区航空产业发展

2018-06-21 天津港保税区

央广网天津6月20日消息(记者夏震宇)记者从天津港保税区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一基地三区”定位,促进航空物流产业集聚发展,该区正式出台《天津港保税区进一步促进航空物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将从航空货运吞吐量、贸易及交易市场、货站操作费用等七个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的产业支持。每项支持都将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兑现,各项政策叠加后,单个企业可享受最高奖励近亿元。

七方面支持航空物流产业发展

据了解,《政策》共有七项具体条款,立足发展航空物流全产业链,从航空货运吞吐量、贸易及交易市场、货站操作费用、指定口岸功能贸易、厂库房租赁、总部落户等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的产业支持。力求突出行业特色,补足产业短板,加快企业聚集,提升发展动能。本次发布的《政策》有效期三年,到2020年底截止,享受政策的企业要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并约定相关指标。

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对天津市航空物流产业政策的有益补充。在给予航空货运吞吐量配套补贴方面,按照航空公司及货运包机人、货运代理公司享受《天津市民航运输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年度航空货运量补贴额为基数给予配套补贴。根据企业实现航空货运吞吐量,最高补贴额度可达到市级补贴的50%。在给予使用空港口岸货站的贸易企业操作费用补贴方面,对贸易企业通过空港口岸开展业务的,给予使用航空物流区货站操作费用补贴。

《政策》不仅关注航空货运和代理企业,对上下游贸易企业、交易市场、增值加工、物流分拨等企业都有专项支持。在给予贸易企业增量奖励方面,对贸易企业较上年度增加贸易额同时增加航空货运吞吐量,给予一定奖励。在给予交易市场扶持方面,对在区内新注册的交易市场,对其营业面积给予市场管理主体一定的经营补贴;对交易市场在航空物流区形成的可纳入区统计口径的交易额给予奖励。在给予开展指定口岸功能外贸企业奖励方面,对利用空港进境指定口岸功能(包括植物种苗、食用冰鲜、水生动物、药品、空运水果等)开展进口业务,给予企业发展金支持。在给予厂库房租赁补贴方面,对新注册涉及增值加工、物流分拨业务的企业租用区内厂房、库房的,按照租赁面积给予租金补贴。

此外,此《政策》是历年来保税区出台各项相关政策中支持力度最高的,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金额可达近亿元。单就总部企业落户奖励一项,对新设立的年贸易额超过10亿元同时年航空货运吞吐量达到1万吨的全国总部、北方总部、华北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可达5000万元。

打造天津航空物流产业的新增长点

2014年9月,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天津机场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天津航空物流区,并由保税区管委会具体统筹规划、建设、招商和管理工作。天津港保税区按照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为目标,不断致力于加快园区规划建设,促进航空运输、邮件快递、电子商务、航空金融、商务服务、航空维修、教育培训、综合服务等行业的快速聚集和发展。201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印发了《推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实施意见》,其中对天津明确提出了“增强区域枢纽作用”、“建设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的要求。天津航空物流产业的发展又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截止2017年底,天津航空物流区累计注册企业695家。其中内资企业注册585家,注册资本1500亿元;外资企业注册110家,注册资本40亿美元。相继吸引了天津航空、天津货运航空、海航渤海现代物流、Fedex、TNT、中远空运、中外运、顺丰、圆通、华宇货站、TCS货站等一批航空运营、物流龙头项目落户,初步形成了天津市航空物流产业的聚集。2017年,区内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00亿元,税收15亿元。

据中天航空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学森介绍,天津港保税区制定的《天津港保税区进一步促进航空物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现出支持力度大、企业受益面广、鼓励总部落户三个特点,旨在进一步吸引和丰富区域航空货运资源,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及周边产业发展需求,打造天津航空物流产业的新增长点。天津港保税区也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京津冀大交通体系建设的高度,发挥区域功能载体优势,主动融入重大国家战略,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高水平规划天津航空物流区,强化口岸功能、招商引资,营造一流大通关环境,推进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和新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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