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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说明

2018-07-19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相关改革举措先行先试,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支持创新的相关改革举措。为全面推广支持创新的相关改革举措,2017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2018年6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我市制定了《营口市关于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改革措施。一是科技金融创新方面。开展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二是创新创业政策方面。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强化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三是外籍人才引进方面。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在境内就业的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营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通道。四是军民融合创新方面。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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