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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菁华英才”五年计划(2018-2022年)

2018-07-27 福建漳平富山工业园区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兴则事业兴。为加快聚集各类优秀人才到我市干事创业,决定实施“菁华英才”五年(2018—2022)计划,进一步创新人才机制体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促进漳平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赶超发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岗位腾得出、让人才有事干,资金拿得出、让人才有待遇,服务跟得上、让人才留得住”的原则,通过实施“菁华英才”五年计划,即:2018到2022年,每年引进一批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重点是“985”、“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补充我市教育、医疗卫生和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人才队伍,为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政策措施

(一)教育人才引进计划

由教育局编制年度引进教育人才指导目录,每年计划引进10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急需紧缺学科可放宽至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聘用期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分别为25万元、35万元)。

每年力争引进若干名年龄在50周岁以内的省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给予40万元的安家补助(分8年支付)。对本市已入选和新入选省级名师、名校长,自入选之日起须继续在我市工作8年以上,参照引进人才标准给予奖励。

(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

由卫计局编制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指导目录,每年计划引进10名“双一流”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医生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福建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不含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期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福建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分别为25万元、35万元)。

每年力争引进若干名学科带头类优秀医疗卫生人才,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执业医师(近五年在市外三级医院从事医生工作,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聘用期间除享受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并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三)其他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除教育、医疗卫生外,为充实水利、规划、交通、新闻编辑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年计划引进10名“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市人社局于每年年初汇总全市各有关单位引进人才需求,编制当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聘用期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四)企业人才引进计划

1.对于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且上年度纳税额达200万元以上企业新引进的、签订8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不能外派,只能服务于漳平境内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要求在生产科研一线),工作满3年后,给予连续发放5年就业补贴: “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并积极协助申报“福建省青年工科人才”。

2.加强校企合作,鼓励“柔性引才”。依托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台商投资区、工业园区管委会,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探索“项目引才”、“合作引才”等“柔性引才”方式,深化与福建省农林大学、龙岩学院等高校的人才战略合作,实现校地、校企无缝对接,把高校的科研优势转化成产业发展壮大、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对与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的园区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优化服务

1.妥善解决人才居留落户。对本计划所涉及的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相应的居住地址、投靠地址或中心城区相关社区居委会申请落户。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按家庭户办理,其共同实际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2.优先解决人才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凡引进人才,其配偶的工作可对口随调;配偶及其成年子女未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推荐就业。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公办幼儿园就读,可凭相关证明按本人意愿就近选择学校。

3.加强引进人才医疗保障。积极为引进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为引进的教育、医疗卫生人才在服务期内,由引进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分级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并给予办理年保额不超过20万元的二级医疗补充保险。其他类引进人才,由引进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四、认定程序

1.填写申报表。本人填写《漳平市“菁华英才”人才引进申报表》一式两份(已参加工作的需经工作单位同意),报送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供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报市人社局。

3.人社部门及人才办复审汇总。市人社局对引才主管部门提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含档案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市委人才办汇总评审。

4.考察评审。由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审,择优提出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

5.出具相关证明。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卫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6.体检公示。初步人选名单经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办与其签订不少于8年的服务期协议,并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积极服务人才。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人才强市工作的开展,人社局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教育局负责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卫计局负责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动人才强市战略有效实施。

3.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同一人才同类事项不得重复补助,服务期未满辞职的按服务期限比例退还相关奖励扶持补助。4.注重氛围营造。积极推荐高层次产业人才参评省、市、县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人才政策,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才工作品牌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才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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