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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南昌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市重点科技成果转化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和《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立项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南昌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已进入现场考察评估阶段。为稳步推进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评估时间

2018年9月18日-9月30日。

二、入围现场考察评估项目

本次进入现场考察的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共42项。其中科技重大项目17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项。

三、现场考察评估程序

主要分为以下7个步骤:

1、评估组专家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的综合情况汇报;

2、评估组专家查看项目实施现场;

3、评估组专家核实项目前期实施情况;

4、评估组专家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财务资料原件;

5、评估组专家质询,项目申报单位答疑;

6、评估组专家独立打分;

7、联络员统计分数,封存相关材料。

评估小组专家成员在评估结束后将打分表交给联络员,联络员当场统计评估成绩并将结果告知评估小组全体成员。参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评估结果。

四、现场考察评估方法

现场考察评估组织专家实地查看申报单位科研、生产与经营情况,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听取汇报、质询答疑,专家评估打分。

五、现场考察评估相关要求

1、项目单位务必提前准备好与网上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6份,以及材料中所附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纸质申报材料于2018年9月17日前送项目管理处室高新处、农社处或成果处。未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取消项目考察资格。

2、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将提前一天通知被考察项目单位,两次通知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考察,以各种理由未予接待的,视同放弃项目考察资格。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须参加项目现场考察评估,接受评估组专家质询并答疑。因人员不能到位致使项目现场考察评估结果造成的影响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4、项目现场考察依据客观事实作出科学的判断,不受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5、现场考察评估所需工作经费均由市科技局负责。项目单位务必遵守“八项规定”,不得安排用餐,不得发放专家咨询费、代金券,不得馈赠土特产。

六、联系方式

具体事宜与我局有关业务处室联系。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83884249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3884246

科技成果与合作交流处 83884248

发展计划处 8388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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