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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9-12

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小企业在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中小企业创造了约57%的税收、61%的GDp、73%的科技成果、82%的就业岗位、99%以上的企业数量,2017年全省规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8402.4亿元,增长8.4%。但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也面临着增长下行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十条措施》致力于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县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融资促进。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机制,将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2个百分点的水平,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二是支持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定向增发、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托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债转股,大力发展股权融资,鼓励各市、县出台基金支持政策。三是实施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试点,按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四是妥善解决大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问题。对失信典型企业采取公开曝光和取消财政性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予以约束。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资金事项纳入国有企业指标绩效考评机制,倒逼国有企业依法按约及时给付应付中小企业款项。五是推进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推动各市、县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六是深化产融合作。推动省“产融云”平台建设,支持市、县举办产融合作对接会。七是扩大政策性担保合作面。对省再担保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比例分担再担保业务,予以保费补贴;对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予以风险补偿。

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入库培育企业20000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对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支持创新发展。发挥“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实施梯度培养。一是推动“个转企”。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对过渡期内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个转企”过程中,对符合条件办理的土地、房屋权属划转事项,免征契税和交易手续费。二是推动“小升规”。鼓励市、县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至2019年4月30日止,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落实停止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政策。三是推动“规改股”。鼓励市、县出台具体奖励措施,支持规上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四是推动“股上市”。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鼓励各市、县出台、落实支持企业上市的奖励措施。

支持开拓市场。对规上工业企业中标项目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福建省工业品网上博览会平台进行产品宣传展示,发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闽货上网拓展市场。

优化企业服务。一是推动企业“上云”。开展“万企上云”行动计划,鼓励云平台服务商用优惠折扣、云代金券等形式,促进企业“上云”。二是用好平台网络。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最高30万元的运营补助。三是延伸服务触角。完善市、县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实践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机制,降低中小企业服务成本。四是用好“政企直通车”。加快建设市、县“政企直通车”,提升平台使用率和问题办理率。五是促进管理提升。鼓励组织开展各类促进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统筹省、市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提升企业人才支撑。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探索建立人才评价及资助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构建“项目+人才+技术+资本”常态对接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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