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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8-09-30

一、实施意见背景情况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是开放发展的重要途径。利用外资对引入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和商业模式,促进经济增长、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对外贸易和改革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实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原则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开放的原则。坚持开放发展,积极主动扩大开放,将国发5号文中所列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全面纳入宁夏放宽相关领域外资准入的范围中。二是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内外资企业在科技研发合作、税收、土地、政府采购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公平对待。

三是推动外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对外资的审批监管程序,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实施意见包括3个方面17条措施。主要内容有: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放宽相关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的政策措施。吸引外资进入文化创意等领域,探索外资进入证券公司、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现代物流、医疗养老、教育培训、旅游休闲等领域的途径。鼓励外资参与我区重大工程建设。通过吸引外商投资,积极引进资金和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实力。《实施意见》支持内外资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业发展,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通过吸引外资,进一步促进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提高我区利用外资的水平。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实施意见》中高度重视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要求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确保相关内外资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同等享受税收等各类优惠政策,保障外商投资项目用地,促进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政府采购招投标,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融资,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加强和提升服务,增强我区对外商的吸引力,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来我区投资。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意见》中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各类开发区开放型发展,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重点强调以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中阿博览会等重大展洽会的平台作用,加大我区吸引外资的力度,积极提高各地招商引资的质量。为激发各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实施意见》中提出各地可在法定权限内,根据相关规划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实现错位发展、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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