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等26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原标题: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等26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设立南通通州湾等6家省级经开区(筹)和太仓等19家省级高新区(筹)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苏商开发〔2018〕379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灌南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连政发〔2018〕10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公告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相关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等26家省级开发区。
二、上述省级开发区的核准面积和四至范围由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另行公布。
三、省级开发区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产业用地为主,严格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省级开发区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
五、省级开发区要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对外开放,提高创新能力,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和示范区。
附件:26家省级开发区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6家省级开发区名单
一、省级经济开发区(7家)
1.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
2.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3.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
4.江苏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
5.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
6.江苏淮安清河经济开发区
7.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
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家)
1.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江苏省张家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江苏省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0.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1.江苏省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江苏省高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江苏省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4.江苏省盐城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5.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江苏省杭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7.江苏省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8.江苏省南京白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