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贯彻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新要求,李国英省长在2018年第1次省长工作例会上指示“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社保、用地、用能成本等针对性措施”。 一是贯彻中央对深化降成本工作的新要求。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把降成本工作列为2018年度全省重点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一批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既有降低企业成本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社保、用能等成本,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了企业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中小企业经营情况等专题调研,深入各类企业,多层次、多角度了解企业对降本减负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主动回应企业降成本呼声的新举措。随着2016年、2017年制定出台的两批30条降成本政策的落地,虽然企业的成本负担有所降低,但由于受原材料等要素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成本高、负担重仍然是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继续制定出台新的降成本政策,既是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客观需要,也是对企业降本减负诉求的积极回应。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7个方面,共20条。主要为: 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优化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程序等。 二是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主要包括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等。 三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印花税、所得税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降低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和减征挂车购置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等。 四是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主要包括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等。 五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主要包括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确保全年电价下降10%,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等。 六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七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主要包括将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清理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