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和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将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简化为 3个 。 2018年年底前,全市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4 天以内,其中企业登记 2 天,刻制公章1天,申领发票1天 ;在市区范围内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3. 5天以内,其中企业登记 2 天,刻制公章 0.5 天,申领发票1天。
三、具体措施和主要任务
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大厅服务制度,设立群众办事自助服务区,配备所需的设备和加强办事指导。优化企业开办环节办事流程,对纳入我市“多证合一”整合的事项,推行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及时上传、接收企业登记信息,确保企业开办各环节的数据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商局、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数字办、税务局、人行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 除涉及前置审批的以外,名称有权核准机关与企业登记所在机关为同一机关的,可取消名称核准环节,直接申请企业设立登记。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由申请人持登记申请材料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免予提交申请名称核准的书面材料。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不断提升智能化程度。实行企业注册地址申报承诺制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材料。 2018年年底前,全市登记机关实现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至 2 天以内,提前1年 且高于省上标准 实现省上部署的压 缩企业登记时间目标。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提高公章刻制效率。 公安部门要将辖区内公章刻制企业目录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公布,严禁指定公章定点刻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原则上每个县要设置一个公章刻制点,方便企业刻制公章。我市已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目录,公安部门要加快推动印章刻制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实时接收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数据,确保公章刻制企业在 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 ,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 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企业登记信息共享,确保税务部门及时接收和应用企业登记信息。税务部门要针对初次申领发票推出快捷办理服务,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 2018年年底前,全市实现压缩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至1天内,提前1年实现省上部署的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目标。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完善企业社会保障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税务局,各县人民政府
实行银行开户预约,提高企业银行开户效率。 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企业信息并提前介入,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提高开户的效率。企业开户核准结果等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反馈至各部门。
责任部门:市人行、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明确各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 由市工商局牵头推进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为市工商局牵头推进工作、抽查企业开办各环节时间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各环节运行顺畅。工商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制作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市人行负责完善银行开户流程,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为“一窗受理”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
加强保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保障,及时上传、接收共享信息。全面加强窗口建设,从人员、设施、经费和技术保障各方面确保窗口能适应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后的工作压力,吸引优秀干部到一线岗位,激励窗口干部敢于担当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开办事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开展工作督查,严肃问责。 市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不积极、不作为、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和工作滞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和严肃问责。各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督查、强化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