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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台办解读《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2018-10-31

原标题:湖南省台办解读《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一份充满发展红利的惠台礼物

——省台办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一个富有创新突破的惠台文件,一份充满发展红利的惠台礼物,更是一封饱含湖南特色的湘台家书。”

10月30日上午,在第十四届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上,省台办主任肖祥清向与会嘉宾详细解读了最近发布的《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今年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发布后,湖南省台办和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全省4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以“31条惠台措施”为根本,立足湖南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本月16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了59条惠台政策措施,被称为“升级版”的湖南惠台措施。

“湘版59条惠台措施”突出湖南特色

据介绍,《实施意见》围绕湖南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集合湖南享有的开放政策,促进台胞台企与湖南企业、居民同享优惠政策,让台胞台企在湖南发展拥有与其他省市不同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向台湾同胞开放的产业基金、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扶持、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表明了让台湾同胞共享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积极态度。

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上,“湘版59条惠台措施”既紧贴中央政策,又突出湖南特色,可操作性强。59条措施涉及全省40多个部门的职能工作,有28条体现了湖南的特色和创新。

比如提升湘台经贸合作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制造强省12大重点产业和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建设;在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给予顶尖人才创新团队最高1亿元、杰出人才创新团队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在深化交流合作方面,支持台湾文化企业进驻中国(长沙)马栏山文化创业园;支持湘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深化湘台媒体交流,在节目制作、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开展合作。

释放政策红利,为在湘台胞台企带来更多获得感

“我们努力通过59条惠台措施,向大家释放更多政策红利,让广大在湘台胞台企在多个领域享受同等待遇和优惠政策。尤其是为台湾同胞来湘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提供与湖南居民同等待遇,给他们带来更多‘获得感’。”

据介绍,《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台湾科研人员、教师、医生、文艺工作者等各类人才来湖南就业创业,并可同等享受湖南各类人才奖励与补贴政策。例如,支持台资企业在湘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同等享受政策支持;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我省“百人计划”;在湘台湾同胞可申报我省基金项目和各类奖项;有资质的台湾社会力量可在湘创办医疗机构;台湾教师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在台胞就学、就医、购房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便利措施。其中,常住我省台湾同胞子女就学享有我省学生同等待遇;台湾学生到我省高校就读,在招生录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落实来湘实习生补助相关政策;办理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可在我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驾照、购买商品房、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同等就医待遇。(记者苏莉、唐玉辉、康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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