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要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新生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从无到有”;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从小到大”;加速壮大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从大到强”。到2020年底,新注册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销售收入或估值5亿元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50家以上。
根据《计划》,黑龙江省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作用,切实引导资源向实体经济和创新体系集聚,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聚焦科技型企业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通过创新链和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精准施策、精心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具体培育措施包括:
引导各类主体创办科技型企业。引进先进理念激励创新创业。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创业,对入选“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资助。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来黑龙江省创办子公司,围绕把国家和省级开发区打造为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先行区、承载区和主战场的重要定位,在拼环境、拼服务、拼专业上下功夫,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领军企业到黑龙江省投资、创业和开展科技合作。
建立多层次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通过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对入库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按照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贴。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财政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开发新产品等,注重把有潜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成隐形冠军。
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体系。推动孵化器建设量质提升,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度孵化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鼓励建设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新建或改建的按其建设投入的30%,最低不少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建设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上年度通过国家认定和备案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推进企业加速器建设。推动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和成果吸纳能力。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基地,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对实现成果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较好、研发投入比例高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上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支持科技型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按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的1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支持企业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化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省级财政给予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
营造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良好投融资环境。做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建立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科技创业融资担保。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记者姜天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