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交通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为发挥交通物流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推动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紧盯“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国际航运枢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放大“沿黄流域出海口”“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两大区位优势,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注重对标对表、软硬并重、创新驱动。到2022年,海陆空铁“四港联动”“东接日韩、西联上合欧洲、南通东盟南亚、北达蒙俄”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更加通畅,基本形成“内畅外联、东西互济、陆海统筹、智慧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运行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枢纽能级。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港、空港、铁路枢纽,强化枢纽间协同联接,构建便捷高效、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国际性枢纽设施网络。
1.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港枢纽。调整港区功能布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提升装卸、仓储和集疏运能力。强化“前港后站、港站一体”运行模式,完善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即墨港站功能。加快内陆港布局和服务功能提升,建设沿黄流域最便捷的“出海口”。统筹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带动制造、商贸和金融等产业集聚。2020-2022年,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分别增长0.2亿吨、100万标准箱,2022年达到6.5亿吨、2400万标准箱。〔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政府(含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下同)负责〕
2.打造面向世界的东北亚航空枢纽。提升胶东国际机场功能定位和交通保障水平,提升航空货运能力。推动设立基地航空公司,推进航空货运企业转运中心和异地货站建设。拓展“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发展全货机航班,提高客机腹舱运力利用率,增加卡车航班线路和密度。2020年,实现胶东国际机场转场运营。2020-2022年,新增3家以上基地航空公司,机场货邮吞吐量年均新增1.5万吨,2022年达到30万吨。(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办、青岛国际机场集团会同市商务局,青岛海关,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3.建设国家沿海重要的铁路枢纽。推进中铁(胶州)物流园、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和董家口、即墨、黄岛铁路物流园等枢纽扩能升级。改造海青铁路平度站货场,开通平黄班列。抢抓城际高铁、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项目建设机遇,依托铁路主要站场建立城市高铁物流基地。新增集装箱装车线和装卸线,提升港站装车能力。2020-2022年,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作业量年均增长10万标准箱,2022年达到100万标准箱;董家口港区铁路货运量年均增长20%,2022年达到1700万吨。(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4.建设衔接高效的国际物流枢纽。打造物流枢纽节点体系,推进建设上合国际物流基地、自贸区国际物流基地等2个核心区,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前湾港南港区物流园等5个门户枢纽,平度同和物流园和莱西铁路物流园2个区域中转分拨中心。完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节点设施,打造高效城乡配送网络。2020-2022年,推动中外运(上合)智慧物流园等26个物流园区项目加快建设,形成协同运转的物流枢纽网络。(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二)拓展辐射通道。打造海上、冰上、空中和陆上等4条“丝绸之路”,形成“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联通欧亚、辐射全球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5.提升海上通道优势。鼓励航运企业重点面向日韩、上合组织国家增开干线航线,扩大中国北方港口航线最密集的优势。助推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与周边港口合作,共同开发“海上巴士”新产品,增加内支线运行密度,形成辐射全国沿海、沿江的支线网络。大力拓展北极航线,打造“冰上丝绸之路”。2020年,水上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8%。2020-2022年,集装箱航线年均新增5条,2022年达到190条。(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6.拓展航空网络辐射。加大航权、时刻资源配置,加快航线开发。增开全货机航线及国际货运中转航班。布局至深圳、鄂州等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航线。加密或开通至亚洲、欧洲航线,布局至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建立“空中丝绸之路”航线网络。2020年,航空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8%。2021年,开通至欧洲货运航线。2020-2022年,全货机航线年均新增1条,2022年达到10条。(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办、青岛国际机场集团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7.打造亚欧双向铁路通道。推动中亚、中俄、中白俄、中蒙、东盟、中韩等6大国际铁路通道建设,培育通达欧洲中部的国际铁路新线路,打造“陆上丝绸之路”。争取省级支持,推动周边货源集聚,把上合示范区打造成辐射胶东半岛的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启动青岛至日照高铁规划,释放青盐铁路货运能力。提高国际班列开行密度和运行效率,发展回程班列。推广与上合组织国家“枢纽对枢纽”的班列运输组织模式。2020年,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10%。2020-2022年,国际班列运量年均增长10%,2022年达到5万标准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8.畅通公路对外衔接。提升路网对外通达能力,构建“五横五纵六连”高速公路网。畅通重点区域周边集疏运体系,建设上合示范区“五纵三横”、自贸区“四纵四横”高快速路网。2020年,道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3%。2020-2022年,重点推进沈海高速(胶州至日照段)、济青中线高速(潍坊至青岛段)、明村至董家口高速、董家口至梁山高速等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9.完善管道运输体系。完善油气管道和储运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的管网物流运输通道。统筹董家口港区、黄岛油港区码头、罐区和集疏运资源,提升油气管道运输能力。推进中石化董东线原油管道、青宁LNG管道建设。2020年,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15%。2020-2022年,山东地炼进口原油经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疏运占比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2022年达到65%。(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三)建设支撑平台。借力5G技术等新基建,以“大平台、全链条、新产业”为指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加速汇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信息共享和价值提升。
10.建设综合物流信息平台。打破物流信息壁垒,推动信息共享、高效流动。整合海铁口岸资源,推动组建由港口、铁路、船公司、班列运营主体等共同搭建的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助推多式联运发展。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信息化支持保障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的全面整合、实时对接和跨部门共享。2020年,完成航运服务信息化保障平台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长10%。2020-2022年,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2022年达到180万标准箱。(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市大数据局,青岛海关、青岛海事局,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1.创新物流供应链金融平台。鼓励企业借助互联网、区块链开展物流供应链金融业务。助推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建设可流转电子仓单体系,推广线上融资产品,深耕港航综合金融业务。助推上合示范区产业供应链平台,开展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业务,为物流、贸易赋能。2020年,打造全国首例多式联运模式基础上的金融监管仓。2020-2022年,构建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大宗货物贸易全流程覆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2.集聚第四方物流企业平台。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和平台经济,加速形成产业集聚。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货运物流交易业务。加大第四方物流企业和平台型企业的引进力度,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的平台企业生态体系。2020-2022年,年均培育引进网络货运、平台型企业5家以上,2022年打造形成第四方物流企业集群。(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3.发展智慧物流支撑平台。加快充电桩建设和加氢站布局,推广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动智慧港口建设。支持海尔日日顺、中创物流等企业发展智能化立体仓库,鼓励中外运华中公司箱满路、箱满舱等项目建设。推进物流车辆和装载单元标准化建设,推广托盘等标准化设备应用。推动邮政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加大智能快件箱布局,发展无人配送等新模式。2020年,打造全球首个5G自动化码头;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2%。2022年,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取得明显成效。(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四)壮大产业集群。加强政策创新、试点示范,培育和引进并重,推动航运、物流、贸易、金融“四驱”联动、融合发展,打造中国北方物流产业大集群。
14.做强航运物流。助推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发展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拓展保税混矿、船舶保税油供应、橡胶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建设原油、进口橡胶期货交割库集群和保税原油汇兑贸易直销、原油集散分拨贸易中心。建设航运企业孵化器,开展航运企业服务、航运要素交易业务。2020年,实现全国首创保税混兑调和原油出库通关。2020-2022年,在航运金融、航运企业培育等领域实现突破发展,新增1家以上涉海本土物流上市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5.做大航空物流。申建胶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邮政快件、冷链、跨境电商等航空运输。鼓励航空公司和物流企业深度融合,探索航空货运发展新模式。开展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业务,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业务。2020-2022年,加强与联邦快递、全日空、顺丰、邮政等国内外航空货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其在青岛设立基地或转运中心。(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办、青岛国际机场集团会同市口岸办,青岛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6.做优铁路物流。加大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力度,充分挖掘铁路配餐等物流资源。开展国际班列内外贸货混编运输业务,发展高铁快运、冷链集装箱班列。助推山东高速集团等企业以国际班列为依托,发展“班列+金融”“班列+产业”模式。2020-2022年,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打造青岛样板。(市交通运输局会同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17.打造产业集群。壮大交通物流市场主体,培育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助推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发展大宗散货、木材、粮食加工等产业,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条。构建“绿色、高效、环保”的城市配送体系,促进绿色城配物流发展。创新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开展“保税备货+新零售”业务。实施“物流+”工程,深挖二手车贸易物流潜力,促进物流与工业、农业和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发展。2020-2022年,规上交通物流企业、国家A级物流企业分别年均新增30家、5家,2022年分别达到700家、100家。(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海关,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五)深化国际合作。加快海外布局、节点合作和服务提升,促进通道联通、政策沟通、企业相通,通过以物流带人流、以人流促物流的双向互促,实现全方位的互联互通。
18.加快海外节点合作。鼓励引导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等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建设公共海外仓和配送中心等国际物流节点。助推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与国外港口在国际联运通道、境外节点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2020年,新增友好港2个以上。2020-2022年,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在海外多点布局,国际合作更加密切。(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关区、市政府负责)
19.提升国际领域服务。创新口岸国际货物通关模式,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体系。助推山东高速集团等企业创新国内、国际班列服务产品,提升面向日韩与上合组织国家双向过境班列运量。2020年,推动国际班列上合快线、日本货物专列首发,韩国货物专列加密。2020-2022年,延伸中韩、中日多式联运物流贸易、金融功能。(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会同青岛海关,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20.助推国际运输便利化。推进关口前移,设立上合示范区(新疆)物流园。加大与上合组织国家交通、铁路部门和主要物流企业的合作交流,加强报关、报检、货物运输等方面合作。2020年,与哈萨克斯坦等上合组织国家铁路部门达成合作意向。2020-2022年,与中西亚、中东欧等国家的主要物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物流业发展。各区(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物流业发展机构和协调调度机制,确保推进实效。
(二)实施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十四五”交通、物流发展规划,做好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统筹区市资源配置。将交通物流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预留发展空间。各区(市)加强系统谋划,高质量编制本地区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
(三)加快“双招双引”。引进一批规模大、业态新、资源集聚能力强的现代交通物流企业、项目和高层次、复合型的专业人才。鼓励市属平台公司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开展协同招商。支持协会、本地企业和企业家等参与招商。压实“双招双引”工作责任,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强化资金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设立现代交通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五)加大政策支持。争取国家、省对青岛交通物流方面政策支持。加强与山东港口集团合作,更好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自贸区建设。制定促进交通物流业、民航业发展相关政策,对企业培育、智慧物流、物流模式创新和航空业发展等给予资金支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做好跨境电商、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
(六)促进环境优化。优化监管方式和作业流程,全面实施“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深化智能化查验平台建设。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进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运转。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清单公示制度,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更好发挥协会作用,推动交通物流行业自律和抱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