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原标题:《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出台《实施意见》,是围绕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重点推动的一项改革,对于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企业开办难、项目落地难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近段时间刘奇书记、易炼红省长、毛伟明常务副省长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专门召开推进会,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出台《实施意见》,是对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部署的再落实、再细化,有利于深化投资审批“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项目加快落地的“痛点”,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设“五型”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省发改委作为经济综合部门,深刻把握“五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五型”要求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投资审批工作涉及广大企业,必须全面贯彻建设“五型”政府的重要要求,顺应企业的期待和企盼,通过自我革命,不断完善提升。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倒逼全省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将“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投资审批提质增效,增强广大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委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了“1+N”政策体系,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精简了一批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的省级核准权限取消下放比例达69%、备案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到县级,58项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为36项,项目核准的32项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2项作为前置;建成运行了在线审批平台,将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其他部门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平台,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投资审批仍存在环节较多、耗时较长等突出问题。为此,我委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提出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的具体目标,明确了探索承诺制改革、完善在线审批平台、推行政府代办制等重点任务,标志着全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进入了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了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精简和标准化、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政府代办制等五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是为有效推进改革,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为了使政策文件一目了然、一看就懂,我委采取图解的形式,对《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具体举措等进行了政策解读,提供给了各位记者朋友。希望大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广大企业更加生动、直观地了解和熟悉改革政策。总的来说,《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特色亮点:
一是审批时间压减较多。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的政府审批时间为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上半年对政府投资项目压减至79个工作日以内,对企业投资项目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对列入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67个工作日;对实行备案管理且以出让方式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审批时间压减至37个工作日。
二是改革措施力度较大。为了提高事项审批和办理效率,《实施意见》明确了力度较大的改革措施。比如,对需要跨部门办理的图审、测绘、勘验、验收事项,推进“四联合”改革,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的机制,实现办理流程和中介服务并联化、协同化,使项目单位不再需要分头跑多个部门;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容缺受理,项目单位承诺在事项办结前补齐相关申报材料后,部门即可先行进行办理。
三是管理服务模式较新。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了较为创新的投资审批管理和服务模式。比如,着眼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新型管理模式,推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开发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开展承诺制改革,对环评、能评等9项事项通过开展区域评估,明确准入标准,制定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项目进行承诺并公示后,即可自主开展勘察、设计和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准入标准加强监管;着眼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供专业高效的代办服务,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企业自愿委托、政府无偿服务”的原则,在全省各地建立常态化的代办队伍,全面推行政府代办制。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总的来看,《实施意见》出台后,我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比较完善,关键在于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真正落地见效。《实施意见》对各项改革任务均已明确责任单位,并建立了由省发改委总调度、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市县政府大力推进的改革推进机制。我委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既注重横向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协同,也注重纵向与市县政府的衔接联动,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改革。希望省有关部门对所负责的改革任务抓紧细化工作举措,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实施细则,更好地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改革。地方是改革的主体,市县发改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对《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是一项涵盖多事项、多部门、多层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改革。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的关心支持下,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一定能加快推进、落地见效,为全省打造“四最”发展环境、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