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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解读

2018-11-16

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各机构职能,明确各单位职责义务,经申请同意后草拟《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一、“证照分离”改革的背景。

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座谈会上指出,在企业设立环节,“照”后的各种“证”还是太多,准入门槛还是太高;2017年9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探索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2018年11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68号),决定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二、“证照分离”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县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有效破解了企业“办照难”问题,市场准入便利度显著提升,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办照难”转向“办证多、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先照后证”等改革对关联领域行政审批改革的“倒逼”效果尚不明显,与社会、企业的期盼尚有较大差距,审批要件设置不合理、多项关联审批互为前置、审批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的“获得感”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业创新活力,需要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放宽“准入”“准营”上进一步发力,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深化“放、管、服”的重要举措。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通知》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证照分离”改革的定位、导向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也是《通知》最主要的部分。一是明确了分级分类管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类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分级推动改革事项落地;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全县“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在我县已推行的37项涉企证照事项“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等。四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湖南)共享交换“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健全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与“证照分离”改革部门之间对备案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明确事项表述、审批部门及层级、经营范围表述等内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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