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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 产权运用试点的通知

2018-11-19

一、推荐要求

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应坚持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被推荐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3、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二、推荐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网址www.miit-ipr.com,系统操作手册请于注册登录后下载)。填报完成后,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逐级报送至各市局。

各市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连同市局推荐函一并报送至省厅科技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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