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信部计划2018年培育1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认真做好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推荐申报企业应属于我省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单或其他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中小企业。
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符合《通知》中明确的基本条件、重点领域、专项指标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通知》要求,填写工信部《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编写企业推荐申报材料,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组织申报。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审核推荐。省工信厅根据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情况,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18〕209号)“‘专精特新’培育重点企业条件”要求的企业,经相关程序后纳入我省“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同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准确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优势企业以及列入我省“专精特新”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申报,择优推荐(市县推荐申报不限名额)。
(二)请各市县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拟推荐企业名单上报,并将企业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光盘提交省工信厅。有关材料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hnzxq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