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苏政办发〔2018〕9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安全产业是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动提供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发展安全产业对于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工业基础坚实,安全产业门类齐全,具备良好发展潜力。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科学谋划安全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我省安全产业发展,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发掘区域经济增长新动能,现就加快全省安全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聚焦风险隐患源头治理,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以示范工程为依托,着力推广先进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提升各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强化政府引导,着力推动安全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为全省“两聚一高”发展大局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优化供给。加快关键、亟需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业态研究与开发,提高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供给质量,不断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化产融合作,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
突出重点,集聚发展。聚焦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优先发展可有效防范事故、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专用技术、产品和科技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集中度,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聚集约化。
需求牵引,示范带动。提升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激发市场需求,推广先进可靠的安全产品和服务。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安全产品和科技服务平台试点示范应用工程,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有力拉动安全产业发展。
规范引导,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发展安全产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安全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省安全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销售收入超2000亿元。先进安全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示范应用。
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突破一批保障生产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安全与应急领域的产品和科技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安全技术装备。
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培育1-2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打造10家专业化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技术创新、标准、投融资服务、产业链协作以及政策保障等产业支撑体系初步建立,一个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行业应用不断深化。组织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在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程施工、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安全产品和科技服务平台,为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安全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部分领域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和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成果显著,初步形成世界级先进安全科技研发和装备制造、科技服务集群;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在重点行业领域得到规模化应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二、发展方向
(一)加快先进安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风险监测预警产品。生产安全领域,重点发展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储存、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和故障诊断系统。城市安全领域,重点发展高危场所、高层建筑、超大综合体、城市管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安全防护防控产品。生产安全领域,重点发展用于高危作业场所的工业机器人(换人)、人机隔离智能化控制系统(减人)、尘毒危害自动处理与自动隔抑爆等安全防护装置或部件、交通运输领域的主被动安全产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城市安全领域,重点发展智能化巡检、集成式建筑施工平台、智能安防系统等安全防控产品。综合安全防护领域,重点发展电气安全产品、高效环保的阻燃防爆材料及各类防护产品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应急处置救援产品。应急处置方面,重点发展应急指挥、通信、供电和逃生避险等产品,以及危险品泄漏等应急处置装备。应急救援方面,重点发展各类搜救、破拆、消防等智能化救援装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二)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
在规范发展安全工程设计与监理、标准规范制订、检测与认证、评估与评价、事故分析与鉴定等传统安全服务基础上,积极发展安全管理与技术咨询、产品展览展示、安全服务与产品交易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与体验、应急演练演示等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的安全服务,重点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慧安全云服务,加强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方向的研发应用。(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发挥江苏科教优势,促进安全产业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江苏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安全产业产学研合作,共建安全科技研发创新载体、安全科技产学研基地、安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安全科技创新联盟等,突破一批安全科技关键技术,努力将江苏省建设成为全国安全科技创新先导区。将“科技兴安、科技助安、科技治安”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动力。加强安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等)
(二)健全产业相关标准体系。
梳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安全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聚焦安全产业跨行业、跨领域的融合创新领域,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施策、跨界融合、急用先行、立足国情、开放合作”的思路,在做好安全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创新驱动、政策推动等方式,积极推进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标准化+”安全产业发展的道路。(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三)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安全产业企业加大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实现集团化发展,支持安全产业相关系统平台建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成立安全产业投资基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科技厅等)
探索建立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将安全产业纳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范畴,引导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地方安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行业安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为企业发展、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和智慧社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提供支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证监局、省应急厅等)
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我省符合条件的安全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科创板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方式开展股权融资,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债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服务。引导国内大型融资租赁机构与安全装备生产企业组建融资租赁服务联合体,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为企业生产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等提供大型安全装备、基础设施等融资租赁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四)完善产业链协作体系。
积极开展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安全科技协同创新试点示范。继续开展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安全产业集聚区,形成区域性安全产业链。在示范园区基础上,择优建设安全产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逐步培育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安全装备制造集群和先进安全科技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围绕《江苏省安全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版)》,积极开发高质量安全产业产品和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等)
建设安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现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选择基础好、信誉高的技术服务机构,扶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对园区建设、产业链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装备可靠性验证、安全技术标准验证、产品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技术咨询、事故技术分析鉴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咨询及工程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推动建成一批促进安全产业协同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积极发展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设计服务、安全装备(系统)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服务等服务型制造,对接科技、金融等多种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和社会协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大力培育工控领域骨干企业。立足我省在轨道交通、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优势,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业务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工控系统生产企业和安全服务商,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支持骨干企业突破核心技术、研发关键产品、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商业模式,开展优秀产品及解决方案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完善政策体系。
省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聚焦政策资源协同支持安全产业发展。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科技平台在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支持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支持引导政策,加大对安全产业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科技厅等)
探索安全产业与保险业合作机制。利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技术装备。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国家保险政策支持范围内与保险企业开展合作,吸引保险资金参与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性安全产品和科技平台示范工程建设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安全产品研发制造企业、安全科技平台服务企业与保险企业开展合作,创新商业模式、销售渠道和产品服务等,加速推动先进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等)
(六)推进先进安全装备和科技平台服务示范应用。
加快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装备和科技平台服务推广应用。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动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场所和环节广泛应用,大力实施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支持“两客一危”防碰撞系统、智能脚手架、智能传感器等重点安全装备在全省推广应用。支持在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职业健康、城市运行等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装备和科技平台服务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支持高危作业场所大规模运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建设智能化生产线,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加大安全产品及装备的政府采购应用,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先进安全产品做好城市示范应用。深入实施江苏品牌振兴计划,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在江苏省逐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装备和科技服务平台等知名品牌。(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七)支持徐州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建设。
聚集各方面优势,共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安全谷”。加强对徐州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支持,以政策集成、大项目引进、产业创新、园区建设为着力点,以做大体量、筹办会展和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推进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安全产业集聚优势。支持在江苏徐州设立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华东节点、国家安全生产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徐州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及申报省部级项目。进一步提升中国徐州安全产业协同创新推进会影响力,使其成为展示我国安全装备研发制造实力和国际产业协作交流的窗口。支持徐州筹办首届中国(徐州)国际安全技术与装备展。支持进一步优化徐州安全产业示范园管理机制,科学配置精干工作队伍,提升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服务产业发展、推进产业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
(八)加强安全科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集聚发展安全科技产业,推动安全科技产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制定促进安全科技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布局一批专利、集成电路布局设计、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依法严格保护安全科技产业知识产权,加大维权援助力度,为企业安全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等)
四、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应急、财政、科技、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知识产权等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参与的安全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围绕安全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调节作用,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安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江苏证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等)
(二)加强国际合作。
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外先进安全技术和服务理念;鼓励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牵头或参与建立国际安全产业创新联盟。鼓励企业参与并购、合资、参股国际先进安全科技企业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安全装备企业和安全服务企业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为重点,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国外创新资源与国内安全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对接,促进国际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三)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开展安全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吸纳高素质人员进入安全科技领域,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安全产业专业人才培训。支持相关高校开展安全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产业协同创新和科技攻关,推动校企协同,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加强安全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大力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江苏安全科技人才专业配比,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科技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卫星传输、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依托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安全产业宣传培训演练基地,通过实地观摩、体验、培训,体验安全产业装备(产品)、技术、服务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及发展趋势,现场学习掌握安全产业装备(产品)、技术、服务使用知识。着力打造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品牌会展。支持各市举办的安全技术、科技服务与装备展;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产品、服务与技术推广活动,通过会展集聚带动产业集聚,推进产研对接、产需对接、产融对接。(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附件:江苏省安全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