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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 ...

2018-12-03

原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着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并对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近期,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提出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要求,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重点工作措施:

一、保民生,稳就业

1.建立完善稳就业应急机制,重点监测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企业就业情况,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受影响企业职工转岗安置。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服务举措。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南昌海关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创业资金连续帮扶机制,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加大就业补贴政策支持力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加强“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快自然资源管理、赣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生态文明考核等体制创新。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精准帮扶“十大行动”,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以及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省扶贫办牵头负责)

二、扶实体,稳金融

5.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我省第四批22条降成本举措,并抓好已出台的前三批130条降成本政策落地落实,推动政策集成化、具体化、管用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拓展领导挂点、干部入企、银企对接、专家问诊、产业联盟等特色帮扶活动范围和内容,健全企业帮扶APP平台,帮助汽车、光伏等重点行业困难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研究设立企业上市省级专项引导基金,发掘培育一批优质企业上市项目。大力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银税互动”等金融创新模式,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大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政策适用范围,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消费,稳外贸

8.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抓紧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旅游服务、文化消费质量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一批体育产业基地和户外运动示范区、精品路线、精品项目及精品赛事,推广南昌、新余扩大文化消费试点经验,开展健康产业发展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进海外江西工业园、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海外仓”和转口基地,支持企业以海外生产、委托加工、散件出口等方式规避关税壁垒。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出口退税周转金。加大出口型生产企业引进培育力度。(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南昌海关、省税务局、江西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支持中医药、陶瓷文化等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支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国家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落户。(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12.持续推动通关提效降费,在实现2018年口岸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三分之一的基础上,五年内再压缩一半。(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开放,稳外资

13.认真执行国家外资准入政策,放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等规定。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入开展招大引强“三百工程”,精心包装100个对外重点招商项目,筛选100家境内外龙头企业,挂点联系100个重大项目。建立外资工作专门班子,推动一批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开展开发区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两型三化”园区管理提标提档等行动,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创新考核体系,实行差别化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与上海、宁波、厦门、深圳等沿海港口合作,稳定开行铁海联运集装箱快速班列,推动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支持南昌航空港、赣州无水港、九江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等开放口岸建设。争取国家第五航权开放试点落地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推进赣浙边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抓好赣京、赣港、赣深等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加强赣闽、赣粤、赣深、赣湘等开放合作示范(试验)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五、抓项目,稳投资

18.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研究制定我省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全省综合交通、铁路、电力、天然气管网、信息通信五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一批重大工程建设;研究出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行动计划。完善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分近期、中期、长期三类储备一批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9.加快建立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协调机制,抓紧梳理“补短板”拟建重大项目清单,由银保监部门转送商业银行按各项规定和市场化原则自主审贷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发改、财政部门间沟通衔接,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发行收入可迅速使用,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事宜。(江西银保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定期梳理推出前期工作成熟、吸引力较强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组建联合体、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省PPP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3.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省重点工程、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集中开工项目等调度推进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六、强信心,稳预期

24.抓紧制定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意见,进一步稳定企业经营发展预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5.深入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28号),抓紧清理、废除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七、抓创新,育动能

26.深入落实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及时出台实施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7.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创建鄱阳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快实施“2+6+N”产业培育计划,力争五年打造2个万亿级产业、6个五千亿级产业及若干千亿级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29.“一产一策”推动航空制造、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节能环保等新增长点,加快推进南昌航空城、中医药科创城、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实施“三百一重”(即100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新经济新动能项目及一批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实施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幸福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绿色金融、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文化、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出台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切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物联江西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29号)等政策文件,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窄带物联网、虚拟现实(VR)等产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针对有色、石化、钢铁、建材、纺织、食品、家具、船舶八大传统优势产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数字化、绿色制造、产能治理、质量品牌、优质企业培育、产业集群优化等八大提升计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八、提效能,优环境

33.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赣发〔2018〕24号),实施优化发展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十大对标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4.认真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64号)要求,聚焦“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35.加快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代办制”等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6.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抓紧完善“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高标准推进集中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实施“一网通办”。(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尽快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九、抓战略,优格局

38.出台大南昌都市圈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赣江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9.编制全省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沿沪昆、京九等高铁轴带开展生产力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40.争取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完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及时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研究出台促进赣东北、赣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41.出台实施我省乡村振兴规划,在现代农业、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进度表,确保执行到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务实过硬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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