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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12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锡林郭勒盟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18年12月12日   锡林郭勒盟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14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科技服务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开放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开放合作”的原则,集中全盟科技力量,着力提升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技术普及等方面的能力,构建服务机构健全、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特色突出的科技服务体系。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一批能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以上,自治区级工程(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达到20家以上。盟级以上研发平台载体达100个。盟内技术合同认定交易额力争达到2000万元。全盟建成各类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20余家。建立全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家。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项,全盟依法取得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达8 家。全盟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0%以上。初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围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现代农牧业、新兴材料、现代物流、新型建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开展研究开发、实用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应用、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服务,提升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技术研究开发服务   [HTF]依托骨干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现有研发机构科研条件和创新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研发机构向社会开放服务,将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对设备的拥有单位和租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提高科技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实用成果转化服务   支持各类科技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综合性服务。   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鼓励技术交易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知识密集型科技服务机构,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立企业、高职院校、科研机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作用。   (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推进科技服务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动发展,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孵化器。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个体创业者和初创小微创新企业成长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探索众创空间等“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的新型孵化模式。各旗县市(区)要为创客空间提供场地、通信、社保等方面的优惠和资金支持。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自治区重大专项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科技型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在绩效评估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资助力度。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在大学生创业就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载体作用。   (四)知识产权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对已授权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对促进专利转化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给予经费补助。加快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重点领域专利数据库检索和分析服务。   实施知识产权及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开展版权、专利权、商标注册、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服务,促进文化创意、文化科技融合等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现代农牧业效益。加强对科技服务型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指导,鼓励从事农畜产品种养殖和加工的科技服务型企业培育知名品牌,积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提高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的附加值。   (五)技术标准应用服务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围绕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以及绒毛、沙生植物等领域,加强检测技术攻关,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能力。加强计量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水平,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能源计量等社会重点、热点方面急需的计量标准,计量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服务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加强质量检验能力建设,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培育煤化工、沙产业、饲草料、农畜产品质量检验等重点实验室。   (六)科技金融服务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开展科技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券,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七)科学普及服务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免费开放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把握公众科普需求,加强科普产品研发,拓展传播渠道,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日等主题活动作用,依托互联网建设科普教育平台体系,实现科普宣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高职院校、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非涉密科研设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提供科普服务新平台。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对财政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盟、旗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通过后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大对中间试验环节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二)强化政策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税政策,支持我盟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等普惠性税收措施。   (三)推进产业化和市场化   把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锡林郭勒盟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全盟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和路径。结合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和锡盟实际,深入研究和分析科技服务业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系统谋划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工作。   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的科技服务、知识产权应用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主体进入科技服务业。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对入选企业和服务机构给予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推行企业所属研发机构法人化、市场化运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四)优化调整结构与布局   以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等为重点,以支撑园区基地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兴材料、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和高端畜牧业、特色沙产业、品牌农牧业等优势特色农牧业。促进战略性产业向重点园区集中,打造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集聚的洼地。   (五)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措施   面向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支持高职院校调整相关专业设置,加强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积极利用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依托教育培训机构、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职业资格制度,制定适合科技服务业人才特点的职业资格认定或职称评定办法,调动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人才在科技服务领域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支持宽带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物联网、高清等新技术,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智慧锡林郭勒”建设,加强“锡林郭勒城市馆”等电子商务平台和支持锡林郭勒盟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共享内蒙古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科技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支持发展竞争情报分析、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服务,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   (七)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   建立与相关盟市科技服务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区内外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服务资源流动和共享。吸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区内外高等院校与我盟开展合作创新。面向军民融合开展科技服务,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二连浩特、嘎达布其口岸开展跨境科技服务。   (八)建立实用考评机制   建立盟直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盟科技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推进的统筹指导。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统计指标评价体系,制定《锡林郭勒盟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对科技服务业进行专项统计,做好科技服务业年度形势分析。把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纳入科技进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本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作为衡量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盟科技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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