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现将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压态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着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力度和精准度。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二、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在服务企业名录中,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占比,完善快速授权、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机制,大幅提升重点产业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效率。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实施首问负责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民营企业上门服务活动,提供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快速反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三、扩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推动风险补偿、补贴贴息等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分担融资风险。认真了解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以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畅通融资渠道。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至少举办1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2018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增幅应超过20%,其中中小民营企业项目数占比超过50%。
四、引导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央财政引导支持的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要加快投资进度,2018年新增投资超过2亿元。将民营企业投资比例纳入基金绩效评价指标,投向民营企业占比应超过80%。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投后管理和服务,推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提质增效。
五、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要完善行业性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面向民营企业推广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利代理援助服务,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为困难民营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专利代理服务,2018年援助企业数增幅20%以上。面向民营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提高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辅导、认证等支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引导更多民营企业贯彻实施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优化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专利导航、商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等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激发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民营经济活力,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行业监管等方面,对国有、民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视同仁。压减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时间至10天,加强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要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工作,打造一批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七、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各专利代办处受理窗口要面向民营企业组织专利收费减缓及相关申请政策宣讲会。每年至少组织2场政策宣讲活动,让专利收费减缓、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营企业。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协调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千家民企面对面”活动,组织审查员走访民营企业。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分别派出审查员100人次以上,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分别派出审查员20人次以上,围绕专利商标获权维权用权等专业问题,面对面答疑解惑,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助推民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编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实务指引,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八、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完善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扩大专利基础数据开放范围,推进商标数据库逐步开放,便利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作用,提高民营企业专利信息获取利用能力,开展民营企业帮扶行动。
九、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大力培养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面向民营企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实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知识产权培训。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面向民营企业培训100人次以上,各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示范城市面向民营企业培训200人次以上。
十、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倡导创新文化,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群体,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契机,面向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宣传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加强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宣讲,以开辟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舆论氛围。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开展“知识产权、竞争未来”等主题采访活动,组织中央媒体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讲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故事。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难点、痛点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执行考核评价,将其纳入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等年度重点考核内容。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将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意见建议等,于年底前报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