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商引资10大最具深刻影响政策汇总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时间】12月25日
【解读】早在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 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此份2018年版负面清单。
此清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该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2、《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6月15日
【解读】该通知共23条,条条劲爆,可以说中国迎来了史上最宽松外资时代,这也各地外资招商既是重大利好,也是极大挑战。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这六个方面提出了重大措施。《若干措施》更加借鉴国际做法,它的措施具有系统性,并且有明确的时间表。
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赋予各省级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文件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试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可以交一个部门来行使,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人才奖励的专项政策,同时也授权国家级开发区依法享有地市级经济管理的权限,在有条件的地方,国家级开发区还可以享受适当的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
3、工信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
【时间】11月15日
【解读】该目录是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号)进行了修订,对全国31个省市区产业转移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这份目录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划清了重点方向。
2018年本目录与2012年本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了新兴产业门类。2018年本在原有15个行业的基础上增加了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和节能环保等4个行业。二是明确了产业转移的载体。针对优先承接发展产业中的每个条目增加了承接地。三是提出了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全面权衡各地土地资源、环境容量、市场潜力等因素,对现有存量产业提出需要引导调整退出的导向,对未来不宜再承接的产业予以明示。
4、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时间】11月18日
【解读】这项政策最值得招商引资人员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表示:坚持区别对待与公平竞争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区域政策尺度,针对不同地区实际制定差别化政策,同时更加注重区域一体化发展,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出现制造政策洼地、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这或许意味着过分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破坏区域公平的招商引资政策等将受到严厉关注,对招商引资将产生重要影响。
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
【时间】1月29日
【解读】浙江省规定到2020年,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下同),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特色小镇(不含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下同)全面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过去,亩产是农业术语。今后,“亩产”代表中国的经济发展潮流。论亩产的不再是农产品产量,而是GDP、工业增加值、污染等等。以前是规模为王,现在是单位产出为王。别看这个词听着土土的,但其冲击之广可能超乎很多人想象。它预示着中国自1986年开始采用的GDP指标彻底退居次要地位,中国经济发展隐隐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很多迹象显示,这并不单单是浙江一个省自己在嗨。目前,同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已经选择了跟牌。这种地方上的局部实验,有很大的几率会成为全面推广的经验。
6、《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
【时间】3月2日
【解读】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共六大部委于3月发布了全国期待已久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包括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这是继2006年版本后,时隔12年首次发布的重磅目录,共增加了975家开发区。无疑将对未来各地资源整合、产业集聚、招商引资等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7、《江苏省开发区条例》
【时间】1月24日
【解读】5月1日,《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统筹各类开发区的地方法。经过几十年高速发展,开发区已经成为我国吸引外资最多、最集中的区域经济形式。但也出现了开发区数量过多、质量良莠不齐、同质化严重等重大问题,同时由于立法不完善,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界定不清晰,普遍存在授权不充分等问题,开发区发展亟待转型。在此背景下,江苏在1986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开发区条例,带来极大影响。此后,江苏人大曾对该条例先后三次修改,但最近一次已是2004年,此次修改将十几年来的一次大变动,这对全国开发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后,辽宁、浙江等全国多个省份都在进行开发区立法工作,我国开发区规范化时代正式来临。
8、《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时间】6月28日
【解读】新版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了市场准入,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在22个领域推出新一轮重大开放措施。从扩大服务业开放到基本放开制造业,再到放宽农业和新能源资源领域准入,此次改革措施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将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减少近三分之二,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构建更加完善的投资环境。对于招商引资尤其是外资重视产生深远影响。
9、《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
【时间】6月11日
【解读】高质量发展是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的新表述,江苏的这两个文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科学细化的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自此以后各地的经济指标、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中要从单纯注重速度改为注重高质量增长。这两份文件成为了江苏新时代发展的“晴雨表”和“指挥棒”,江苏也是全国第一个出台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省份。事实上,国家发改委在要求全国各地都陆续出台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江苏这份政策的出台则为全国打响了高质量发展第一炮,对经济增长和招商引资有重要意义。
10、《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
【时间】9月20日
【解读】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近两年,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涌现出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更好地指导各部门和各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也深刻地改变了各地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
此次公布的新版产业指导目录其中包含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产业、人工智能等9大产业及细分类目,这将成为我国各地招商引资的重要必备手册,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