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政策措施
原标题:河北省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坚持民营企业登记零限制。对民营企业登记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规定未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都支持民营企业准入。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
大力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保留的24类,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审核合一一审一核登记审查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支持市、县行政审批局推行证照联办审批方式。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确保目录清单外无收费。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及违规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快递企业一照多址登记。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根据有关部门的提请,对因严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大力帮助民营企业融资。充分发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登记等职能,帮助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坚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存在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
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鼓励指导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组织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大力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帮扶行动。
引导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为民营企业免费提供物品编码物联网应用服务及培训。为民营企业提供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查询服务。建立民营企业需要的计量标准。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积极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治疗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做好民营企业商标培育和保护工作。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为其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民营企业专利获权用权维权。民营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等国际条约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授权后每件资助5万元。对民营企业申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计划项目、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计划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设立省级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选取100家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设立省级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开展党的工作。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优化执法环境。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行轻微违法不罚或轻罚;转变执法理念,采取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