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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的通知

2018-12-29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近期部署各省依托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发布推介项目,逐步形成项目储备、发布推介、定期调度的长效管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的类型

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的类型目前以PPP项目为主。

二、工作流程

1.项目储备。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单位将准备对外公开吸引民间资本、或已公开吸引民间资本但还未落地的PPP项目在在线平台的项目基本信息栏中勾选“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选择项,申报进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储备。

2.公开推介。已纳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的项目,待项目论证充分、前期工作成熟、符合公开推介条件后,由项目单位在在线平台中上传相关前期工作资料,申请公开发布推介,经同级发改部门初审、我委进行复核并勾选“同意对外发布”后正式公开推介,系统同时推送国家发改委的“中央平台”。

3.进展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在线平台开展已公开推介项目的调度工作,及时组织项目单位更新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PPP实施方案的批复、社会资本方的遴选、PPP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信息及时更新,我委将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同步向国家推送调度数据。

三、有关要求

1.入库储备要求。拟以PPP模式实施的项目申请进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储备,须已完成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正在开展PPP实施方案的编制。

2.公开推介要求。申请公开发布推介的PPP项目须已委托中介咨询机构完成PPP实施方案的编制,正在开展或已完成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等编制。

3.对2018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已由我省向民间资本公开发布推介的重点领域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单位于2019年1月4日前在在线平台中完成以上储备、推介的申报工作;

4.对2018年我委已向社会公开推介但目前还没有确定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在在线平台中完成以上储备、推介的申报工作。

今后,全省发改部门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要以在线平台作为主渠道,认真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将拟向民间资本发布的项目统一纳入储备和公开推介,并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在在线平台中填报和更新项目动态信息,建立储备、推介、调度工作的长效机制。国家发改委将定期考核各省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国家和我委的相关支持和扶持措施也将以支持主渠道发布推介的项目为主。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遇有问题的要及时沟通。联系人:钟亮,电话:0791—88915187。

附件:1.项目入库流程图

2.项目推介、调度流程图

3.2018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我省向民间资本公开发布推介的重点领域项目

4.2018年我委已向社会公开推介但目前还没有确定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

5.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入库、推介、调度说明

2018年12月28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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