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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解读材料

2019-01-03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县域经济振兴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各县(市)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启动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分批遴选认定基地。据此,在全面摸底梳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研究起草了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经征求省相关单位、市县意见,会同有关单位沟通重点问题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对文稿进行了审核修改,并通过了合法合规性审查。2018年11月15日,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方案》。

二、总体考虑

研究起草过程中,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聚焦培育特色产业。支持各县(市)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精做强特色产业,延伸链条、打造品牌,因地制宜推进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注重产业链条建设。以县(市)为单位,以产业集群为基本形态,在空间范围不作特定限制,整县推进特色产业发展,避免再设新区。同时,既着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也注重引导传统产业升级,覆盖面广。

三是突出质量效益优先。申报过程中,各地具有自主选择权,把好遴选质量关,原则上每个县(市)经过努力都能确保至少有1个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全面调动各县(市)的积极性。同时,在过程管理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评估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进行通报直至退出,避免重前期申报、轻后期发展,确保产业集群建设取得实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有6个方面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形成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二是主要原则。包括突出特色优势,突出创新驱动,突出绿色集约,突出市场主导,突出政府引导。

三是申报条件。包括具备一定规模、市场潜力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创新能力较强、质量品牌行业领先、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

四是建设目标。提出获得认定后三年内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在建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税收收入等方面的量化目标,力争打造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县域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知名品牌。

五是申报认定管理。包括申报、认定、管理三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六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扶持引导、强化要素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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