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打造高质量发展平台推进开发区争先进位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激活开发区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活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推动省级开发园区在引领我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园区争先进位工作。为确保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带动、改革促动,加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加快特色创新资源集聚,加强开发区运行管理水平提升,把开发区打造成我市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具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对外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特色产业集聚效应充分显现,开发区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对全市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一)园区能级目标。全市开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产业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税收收入占全市比重达到50%以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全国排名提升3位以上,各省级开发区全省排名提升10位以上;全市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达2家,超五百亿元的达5家。
(二)创新发展目标。建立开发区产才融合发展机制,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建成一批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发展培育基地,开发区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大幅增加,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全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
(三)绿色发展目标。土地利用更加集约,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规定要求,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严把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推动开发区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环境监管要求,各开发区资源利用水平指标均达到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级标准。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区建设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创建省级智慧园区1个。
(四)开放发展目标。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吸引一批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高端项目,创建国际合作园区1个。每年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新批外商投资企业数增长10%以上,外贸进出口增长10%以上。
(五)产业发展目标。全市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开发区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集聚度显著提高。临港石化产业集约化、集群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链条快速延伸,形成以徐圩新区为核心,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灌云临港产业区和柘汪临港产业区联动发展的石化产业空间布局。高新区载体建设取得突破,科创、研发项目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细化1—2个特色产业,建立较完备的产业竞争力培育提升机制。
(六)制度创新目标。优化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经营和创新成果,13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含参照管理)与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成联动合作园区,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县域范围内实现开发区共建共享,推动市域范围内开发区合作共建,开展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开发区建设、运营、招商、管理和服务市场化探索取得积极进展。
三、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一)明确产业定位与布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布局,优化开发区发展规划,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相互支撑的开发区产业布局。市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水平规划推动“中华药港”建设;徐圩新区重点发展石化产业,围绕“四个一流”标准,培育和发展石化后加工产业,打通上下游产业链;高新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打造发展载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灌云临港产业区和柘汪临港产业区通过政府主导,探索开发区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推动与徐圩新区对接,建成临港石化产业布局体系。其他开发区基于发展现状和资源优势,分别确定1—2个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方向,建成1—2个特色产业园中园。鼓励条件好的开发区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创新形式开展开发区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发改委、工信局,省级开发区)
(二)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强化项目支撑意识,确保产业投入,聚焦“四个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强调度,滚动推进,加快落地落实,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总量。坚持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手抓新兴产业培大育强,继续推进强优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培育等培优培强计划,鼓励各开发区因地制宜出台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构建培育企业竞争力的政策集成体系和工作机制。支持各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级开发区)
(三)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势传统企业为重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在知识产权、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制度、财税筹划等方面进行精准培育。推动开发区加强对项目实施、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工作的政策扶持,促进更多后备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完善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开发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壮大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省级开发区)
(四)加快建设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和科技创新基地在开发区布局,支持开发区与产业专业匹配度高、学科优势明显的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深化校地合作。鼓励开发区加强与本地高校院所合作,推广人才“双落户”制度,联合培养产业发展的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支持开发区依托龙头企业,建设功能强大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花果山医学科学中心、花果山石化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争取更多的研发平台进入省级、国家研发平台建设序列。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条件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主动对接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建成功能完备、配套齐全、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专业孵化器,推进加速器、标准厂房、科技产业园等全链条孵化载体建设,精准对接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
(五)大力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主动承接上级人才政策,以开发区人才“十个一工程”为抓手,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主导产业,聚焦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引才举措,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等机制,为各类高端人才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条件成熟的省级开发区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顺心创业、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人才友好型开发区。对于开发区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人才办,市科技局、人社局,省级开发区)
四、提升绿色集约发展水平
(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产业准入和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标准,优先保障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的项目用地。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作经营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盘活僵尸企业存量低效用地。(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发改委、工信局、资源局,省级开发区)
(七)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坚决关停并转一批不合规、不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污水、垃圾、烟粉尘、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提标改造。严格项目审查和筛选,坚决防止高污染项目进区。推进节能减排,鼓励开发区组织实施余热余气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工程,引导企业提升装备技术水平,积极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发改委、工信局、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省级开发区)
(八)提高开发区智能制造水平。推进徐圩新区“5G+智慧石化园区”建设,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建设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安全、环保、绿色、便捷、节能、舒适的新型智慧园区。鼓励其他各开发区结合实际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生产装备智能水平,鼓励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鼓励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扶持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省级开发区)
(九)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一特三提升”改革发展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危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各开发区要采取单独设置、综合设置或派驻设置等形式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完善职能,配齐配强安全生产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省级开发区)
五、实现外资外贸增长更大突破
(十)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全面落实国家稳外资政策和举措,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开发区企业积极开展外资重组、股权并购、境外上市等利用外资方式。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省级开发区)
(十一)促进外贸稳增长。全面落实国家稳外贸政策和举措,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提升通关效率,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环节收费,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帮助企业利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拓市场、创品牌、提效益。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等业务,提高服务贸易占比,优化贸易结构。(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连云港海关、市税务局,省级开发区)
(十二)推动专业化精准招商。围绕主导产业深入开展招商项目谋划,制定出台产业导向清晰的扶持政策,加强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招商。探索推行公司化招商和第三方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方法,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各开发区开展以“明确一句招商宣传口号,制定一套招商推介模板(PPT、H5、宣传短片等),开展一次产业研究竞赛,谋划包装一批重点推介项目,集成一个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完善一个项目服务推进机制”等为内容,营造内容丰富的专业招商生态体系,提升产业招商水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
(十三)推进开发区合作共建。完善产业共育、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开发区合作共建机制,实现县域范围内开发区共建共享,推动市域范围内开发区合作共建。鼓励开发区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治理模式,提升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水平。鼓励有实力的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与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运营,为企业“走出去”聚集发展搭建良好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省级开发区)
六、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十四)推动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与自贸试验片区建成联动合作园区。推动自贸试验片区在制度创新、扩大开放、改善营商环境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开发区落地;推动各开发区发挥产业优势,紧扣片区改革目标定位开展个性化创新实践,形成自贸片区和开发区优势叠加、联动创新、协同发展格局。推进自贸片区与开发区在多式联运、跨境电商、国际邮件互换局等重点改革领域的融合协同。(责任单位:连云区,市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海关)
(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机制,推动国家级经开区“1220”、省级开发区“2330”改革实现常态化、普遍化。制定开发区失信惩戒办法,营造公平高效的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危险、环境影响等区域评估工作,解决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多、效率低、耗时长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发改委、政务办、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文广旅局、气象局,省级开发区)
(十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经同级地方党委授权,可赋予经济开发区中层干部管理权和核定编制内自主用人权。深入推进以“全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为核心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高质量发展实绩挂钩的开发区薪酬总额管理体系。高标准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分层管理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编办,人社局,省级开发区)
(十七)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财政自主权,完善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核算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体制。鼓励县区按照共同发展、激励发展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开发区和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支持开发区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放大财政资金效应。(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财政局,省级开发区)
(十八)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创新运营模式,加强与金融机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园区运营商的合作,努力实现平台实体化、运作专业化、融资多元化。支持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综合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手段,增加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运营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级开发区)
七、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开发区建设发展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选用党性强、作风正、懂经济、擅创新、敢担当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完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实施分类指导,树立高质量发展考核导向;各有关部门要从“一切有利于开发园区发展”出发,在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试点示范、扩大开放等方面对开发区予以积极支持,为开发区创造宽松优越的发展环境。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开发区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力量向开发区集中、资源要素向开发区倾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力推动开发区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编办、组织部,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省级开发区)
(二十)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出台本开发区争先进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将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机制体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省级开发区)
(二十一)强化考核导向。进一步完善市开发区考评办法,优化相关指标权重,突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导向,将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县(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评选“优秀园区党政正职”的重要依据。对在省市考核中排名靠后或者退位幅度较大的开发区,给予通报。(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考核办,市商务局,省级开发区)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等部门媒体,加大对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抓好典型示范,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各地各开发区在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形成对标先进、勇于创新、增比进位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省级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