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46号)精神,现就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发展道路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在助力发展、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作用,贡献了全市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税收和90%以上的就业岗位,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以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企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通过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力争到2020年,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2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二、落实重点任务
1.加强培育指导。坚持梯队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左右、市级40户。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各10户左右。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发布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2.增强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围绕细分领域关键技术开展研发创新,建立“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推进“机器换人”,全市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00台以上。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提高。
3.加快技改步伐。引导和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动“互联网+制造”、基地+基金、存量+增量、设计+服务、集约+循环等“五+”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每年评选出一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
4.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专业镇等平台载体,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集聚发展。鼓励园区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不断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能力体系,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每年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2家左右。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
5.提升质量品牌。引导中小企业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卓越绩效等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每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个以上、工业精品5个以上。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和质量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商标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品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质量领军人物争创政府质量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境内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维权。
6.完善服务体系。整合各类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多功能、网络化的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家,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普惠服务。推进服务平台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
7.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促进、推动、引导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个以上。实施“企业登云”计划,推进企业业务应用、基础设施、设备能力等全方位“登云”。促进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创新发展,到2020年,力争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家达30家以上,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达15家以上。
8.促进协作配套。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或合作共建制造业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建立信息对接平台,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鼓励产业集群专业镇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带动扶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进口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大型展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9.提升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家培养计划,成立企业家培养领导小组。分层次、分行业建立3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100名创业型企业家和200名企业家后备人才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统筹跟踪培养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技能培训,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企业技工队伍素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培养一批六安技术能手。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皖西杰出工匠”“ 六安首席技师”评选和“名师带徒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三、强化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区要建立完善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2.强化资金支持。安排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获得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对初次进入“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对“行业小巨人”实行特殊扶持政策。
3.优化金融服务。积极争取信贷政策和信贷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等金融创新业务。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广泛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4.加强考核督查。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调查,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评价,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